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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对派强迫特区承诺“港独”可选议员 特首回应

2018-01-18
来源:海外网

 

  被判刑的罗冠聪(左)及黄之锋(右)早前亦有到街站支持周庭(中)(图源:港媒)

  海外网1月17日电 随着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席补选日期的临近,“港独”势力再一次蠢蠢欲动。近日,代表“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出选港岛区的周庭表明会签署选举确认书。更有反对派政党要求特区承诺不设限,此举引起香港社会的担忧。特首林郑月娥回应表示,应按《立法会条例》和选管会相关规例进行,行政长官不承诺“不会剥夺某些人的参选权利”,因为给出承诺等同要她违反法律。

  香港《星岛日报》消息,代表“香港众志”出选港岛区的周庭,亦因“香港众志”以“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而可能未能通过《确认书》一关。周庭接受媒体查询时表明,自己会签署选举《确认书》,同时亦表示自己会坚持“自主”的创党理念。虽未提到“自决”字眼,但她的举动还是引起香港社会担忧。

  据了解,特区在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中,引入《确认书》制度,要求参选人确认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拥护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选举主任又会因应参选人的政见向个别参选人提出问题,要求参选人签覆,在上届选举中,便有6名参选人因为“港独”立场而被取消参选资格。  

 

  姚松炎早前宣誓辱国,近日再威胁特区不让自己“入闸”就等“承担后果”(图源:港媒)

  虽然《确认书》制度的把关,使得在2016年特区立法会选举中,“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及“社民连”吴文远等因“港独”立场而被取消参选资格。但在进入立法会候任议员宣誓环节,亦有早前签署确认书的反对派和“港独”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祯等多人宣誓辱国,该行为引起全球华人不满。

  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104条进行解释和说明,释法明确表明主张“港独”或具有“港独”性质的人士,不具备出任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特区政府其后分别就游蕙祯、梁颂恒及刘小丽、梁国雄、罗冠聪、姚松炎6人的宣誓入禀,要求法庭颁令各人宣誓无效并撤销其议员资格。香港高等法院裁决6人宣誓无效,且自宣誓当日起丧失议员资格。

  由于前议员梁国雄及刘小丽正等候上诉,预计排期至少半年,故此次补选的议席属于罗冠聪、游蕙祯、梁颂恒和姚松炎分别在三个地方选区即香港岛、九龙西和新界东的民选议席及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功能界别议席空缺。补选期定于今年3月11日。

  据了解,“香港众志”以所谓的“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其核心成员、今(17)日再次被香港法院判刑的黄之锋,亦曾赤裸裸的明言,所谓的“民主自决”的其中一个选项便是“港独”。

  此外,由于2016年立法会宣誓辱国的前案候任议员姚松炎早前也表达了再次参选的意愿。昨(16)日,他更是威胁如果自己没有参选资格,则需要特区政府“承担政治后果”。对于有法律意见指他因宣誓而被取消的议员资格,指的是本届立法会议员资格,他则诡辩称,自己去年被取消的是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席,今年参与补选“不影响九龙西议席”。  

 

  林郑月娥:选举应依法办事

  特首林郑月娥16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选举内每一位想参选人士的参选资格,都由选举主任按《立法会条例》和选管会相关规例进行,由选举主任看完条例和事实,有需要时咨询法律意见,行使权力和作出决定,“不存在行政长官站在这里会有一个立场,说哪个人可以选,哪个人不可以选。”林郑月娥指出,留意到某政党要求她承诺,不会剥夺某些人的参选权利,等同要她违反法律,因为选举议题不是行政长官“说了算”,而是选举主任依法办事。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巿民期望政府一视同仁,谨守法治,做到专业判断。她指在“一国两制”下,要晋身立法会就要支持《基本法》,不能借立法会平台搞“港独”,并符合《宣誓及声明条例》庄严宣誓,无论何人参选都需依照规定签署确认书,让选举主任作专业判断。她又指,不存在参选人属于那个阵营就会被《特别处理》,市民亦不期望选举有太多“政治色彩”,选举主任毋须惧怕政治压力或市民反弹。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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