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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回应港区人大代表 跨境养老有着数

2018-06-25
来源:香港商报网

 

资料图片(来源网络)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苑立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跨区养老产业,为香港提供优质安老环境,为内地提高发展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建议》(第7267号),日前收到办理回应。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给国务院港澳办综合司的回函称,根据CEPA协议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粤港早有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两地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福利界事宜进行过不定期商讨与协作。该省民政厅与香港社会福利署、香港工业贸易署共同制定了相关工作指引并提供政策咨询。截至目前,已有3家香港服务机构和2名香港居民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在广东省内兴办了5所养老机构。

  推动大湾区发展跨区养老

  在政策制订方面,广东省表示,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可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主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包括港澳资本在内的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与国内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审批手续等方面会给予支持。其中,对涉及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还可同时享受医疗行业和养老行业的双重优惠政策。

  广东将承接港澳长者跨境养老

  关于陈曼琪建议在广东省内建立“港式安老院舍”,广东省表示,正大力推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养老、医疗资源配置与共享,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支持职能部门做好养老安老设施规划,将承接港澳长者跨境宜居养老纳入考虑范畴。

  针对设立“安老按揭”的建议,该省管理部门已经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转发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可为香港长者以房养老提供政策支持。

  另悉,自2012年起,粤港两地每年定期组织省内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养老护理员赴港实地培训,现已举办6期共培训278人。去年,又与香港社康护士协会合作开展护理专项培训,为“港式养老”在广东省内开展奠定了一定的人才基础。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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