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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將延伸至港

2018-08-0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李苑立報道:雖然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尚未頒布時間表,但關於大灣區的工作已經在積極謀劃中。記者昨日獲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霍震寰3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科創領航,集群發力,粵港澳共建產業大灣區的建議》(第7242號),日前獲廣東省政府公開回覆。

  回覆中透露,下一步,廣東將通過加強與香港的科技創新合作,將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延伸到香港,形成以廣深港為灣區的三大核心引擎。在科研經費跨境使用方面,廣東省正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推動實現粵港澳科技資金跨境流動。

  以全域觀組織灣區科創

  霍震寰在建議中提出粵港澳大灣區在科技創新方面應進一步加強融合。

  廣東省認為該建議具有重要決策參考價值并提出,近年來,廣東著力推進珠三角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努力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撐;立足區域經濟一體化、深度參與全球化,打造更大更包容更國際化的開放平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快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有力推進多項跨境業務

  霍震寰對推進深港通計劃、人民幣跨境業務、科研資金流動等方面的建議,也得到積極回應。

  據廣東省回覆的數據顯示,近年來,廣東省積極推動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充分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融資平台開展跨境投融資業務。截至2017年年底,累計與香港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達9.45萬億元,人民幣已成為粵港澳之間第二大跨境結算貨幣。廣東省赴港上市企業已超過220家,到去年為止已占內地赴香港上市公司約25%。

  廣東將通過深入實施粵港、粵澳聯合創新資助計劃,通過多邊或雙邊合作,聯合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和創新平台建設,協同推進成果轉化和產業應用。

  截至2018年4月,已經有1200多名香港建築服務領域專業人士取得內地註冊執業資格,幫扶兩家港商獨資經營的建築事務所申請甲級設計資質和開業。2016年已試點允許港商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項目,可自主采用香港工程建設模式進行管理。

  對負面清單之外不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領域,廣東將賦予港澳服務提供者大陸居民待遇,采取註冊登記制的市場准入模式。爭取在自貿試驗區內率先實現粵港澳人員、物流、信息流、資金流自由流動。

  在科研經費跨境使用方面,2018年2月,科技部、財政部聯合作出規定,將香港科研人員和機構納入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目前廣東省正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推動實現粵港澳資金跨境流動,實現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可通過競爭擇優,以多種方式參與省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并獲得項目經費資助。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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