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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表聲明譴責FCC邀請「港獨」分子演講

2018-08-14
来源:香港商報

 

外国记者会缉拿吃邀请陈浩天演讲,惹来社会强烈批评。

  【香港商报网讯】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不顧社會各界人士的反對,執意邀請推動「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天(14日)於其會址演講。

        陈浩天播”五独“兼媚外

        這個所謂的「演講」果不其然變成大肆播「獨」,賣國媚外的鬧劇。陳浩天在演講中赤裸裸的聲稱香港的「主權」必須由香港人掌握,而達到這一目的的唯一方法就是「港獨」。此外,他還鼓吹「台獨」、「藏獨」、「疆獨」、「蒙獨」,並稱未來出路包括「加強與美國聯繫」。

  陳浩天在演講中還大肆攻擊國家以及香港政府,聲稱「中國是最大威脅」,「過去21年,香港只在退步上有進步」;又揚言「民族黨」一直「受到權力打壓」,被定性為非法組織,他對此表示「感到榮幸」。陳浩天還提出所謂的「解決方法」,包括堅持「西方價值」,加強「與美國聯繫」等。

        外交部驻港公署谴责
 

外交部駐港公署官网截图

  據外交部駐港公署網站消息,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表聲明表示,8月14日,香港外國記者會不顧香港各界的強烈反對,公然邀請“港獨”分子演講。我們表示義憤並予以譴責。

  “香港民族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明目張膽鼓吹、煽動“港獨”,其黨綱提出“廢除《基本法》、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揚言“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而且有計劃、有部署地採取了一連串挑戰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行動,包括發動大規模“港獨”集會,向中小學生派發“港獨”傳單,赴境外與“分離主義”分子勾連等,觸碰了“一國兩制”的底線,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嚴重損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嚴重危害香港公共秩序與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香港特區政府宣佈考慮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中央政府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理有關問題。

  中國憲法、香港特區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充分保障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是有底線和邊界的。“港獨”違憲違法,根本不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但受到某些限制: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衛生或道德。世界各國雖有不同的國情和法律,但對言論自由均有界限。比如,在法國邀請二戰屠殺者公開演講是絕對不行的;在德國邀請納粹分子公開演講是嚴格禁止的;在美國及其他國家邀請恐怖分子宣揚恐怖主義理念、煽動種族歧視和仇恨也是不可想像的。沒有哪個國家會允許外國機構在自己的土地上邀請分裂勢力鼓吹分裂國家,煽動暴力抗爭。如果香港外國記者會不會邀請種族歧視者、反猶太主義者、恐怖主義、納粹分子來演講,那為什麼在中國土地上,香港外國記者會堂而皇之邀請“港獨”頭目公開做“港獨”演講?

  香港外國記者會在香港運作近70年,應該很清楚香港新聞自由是有保障的。同時更應該清楚,新聞自由是不能濫用的。在中國香港特區土地上,就必須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法律法規。香港外國記者會口口聲聲說維護特區法治,但言行不一,雙重標準。特區保安局日前宣佈考慮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案件還處於申訴期。香港外國記者會就急不可耐邀請陳浩天演講,為其宣揚“港獨”主張、蠱惑人心提供講臺,這是明目張膽干擾特區法治,是濫用新聞和言論自由。必須指出,新聞自由是一種權利,更是一種責任,新聞從業者必須有職業操守,不能打著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幌子,幹損害別國主權安全的勾當。香港外國記者會請誰演講,為誰提供平臺本身就是一種立場。明明做了壞事,還要狡辯,說自己不持立場,這是虛偽,是自欺欺人。

  近代以來,中國多次遭受外國侵略,至今尚未實現國家完全統一,香港也曾被侵佔。中國人民對分裂言行深惡痛絕,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立場堅如磐石。香港外國記者會為“港獨”分子搭台“造勢”,觸動了包括700多萬香港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最敏感的神經,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感情。在反對“港獨”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全體中國人民絕不允許“港獨”勢力和香港外國記者會踩紅線,越底線。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外國記者會絕不是“法外之地”。我們敦促香港外國記者會反躬自省,糾正錯誤,以實際行動遵守中國和特區法律,尊重包括700多萬香港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的感情。任何妄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言行都將依法受到懲處,任何人、任何組織為“港獨”分子撐腰打氣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港府:完全不恰當和不能接受

  另外,港府發表新聞稿表示,對於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一名鼓吹「香港獨立」的講者在今日(八月十四日)舉行的午餐會上演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深表遺憾。政府發言人強調:「任何人公開宣揚及鼓吹『港獨』是完全不恰當亦不能接受。」

  「同樣地,任何機構為講者提供平台散播這些言論亦是完全不恰當和不能接受。」

  「《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鼓吹『港獨』不但公然違反《基本法》,更直接損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

  「鼓吹『港獨』有違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並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列明的憲制與法律基礎。」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讓香港成功作為開放、充滿活力及多元化的國際城市。這些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但這些自由並非絕對,必須依法行使。

  他說:「過往數十年以來,我們一直支持香港外國記者會的工作。然而,提供公眾平台讓講者公開鼓吹『港獨』,是完全漠視香港維護國家主權的憲制責任。這是完全不能接受,我們深表遺憾。」

  32位建制派議員聯署譴責FCC 促請政府檢視租賃條款 收回會址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聯署譴責外國記者會。

  記者馮煒強報道:立法會建制派32位議員聯署強烈譴責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港獨分子演講,為散播港獨提供平台。

  建制派議員認為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提倡香港獨立,鼓吹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違反憲法和基本法,但香港外國記者會無視必須遵守香港法例的義務,以及尊重中國國情及港人意願的道義,一意孤行為港獨份子提供演講平台,是干涉香港事務和國家内政,令廣大市民感到非常憤怒。

  對於香港外國記者會以言論自由作擋箭牌,議員認為實在強詞奪理,鼓吹港獨言論和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已經超越言論自由範疇。認為香港外國記者會做法完全不能接受。

  他們促請特區政府立即檢視與香港外國記者會的租賃條款,考慮終止租約,收回會址。
 

        各界同斥FCC為「港獨」撐腰

  記者林駿強、馮煒強報道: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擇惡固執,堅持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日到該會演講,備受外界劣評。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再發帖文反問,FCC會否邀請納粹支持者演講,又質問FCC前委員Francis Moriarty是否支持推翻中國政府。多位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亦發聲批評FCC為「港獨」撐腰,猶如支持「港獨」,與市民作對;他們指出有關行為愚蠢,更不利香港繁榮,起了很差的示範作用。

  梁振英:會否邀納粹支持者演講?

  警方早前建議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然而FCC堅持邀請該團體召集人陳浩天於今日到會址演講,此舉連日來都引起各界劣評。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曾以納粹、種族主義比喻「港獨」,FCC前委員Francis Moriarty聲稱梁振英的類比有錯誤,又指梁振英過往曾發表支持孫中山言論,指其言論有邏輯謬誤。梁振英昨日於社交網絡發文回應道,先反問:「FCC會否邀請一名20多歲的納粹支持者演講?」其后,梁振英提到Moriarty本身都承認,言論及新聞自由并非絕對;對於孫中山的說法,他只說若果自己在孫中山所屬的時空,會支持孫中山;他也對Moriarty作出反問:「若依照此說法,你是否支持推翻現今的中國政府?」

  梁志祥:變相為陳浩天撐腰

  全國政協委員、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反對FCC的行動,認為事態發展對香港不利:「(邀請演講)變相是為陳浩天撐腰,現時他已經窮途末路,但(FCC)卻給予平臺讓他發揮。」他不諱言該會的行徑猶如「與市民作對」,完全不顧香港的安定繁榮;他續指,社會各界都對此感到不滿,近日已有很多聲音批評FCC。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蔡毅表明,反對FCC邀請陳浩天演講,直言這是違反法律,應該要「及時糾正」:「(FCC)做了一件不應該的事,(邀請陳浩天)是對香港的法制有所沖擊。」他認為演講「港獨」當然不利香港的繁榮穩定,希望執法部門對於類似行為都要作出執法及制止。

  馬逢國斥FCC行為極不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認為,FCC為「港獨」人士提供發聲平臺,是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情況比干預中國內政更嚴重,行為極之不當。他指出,過程中一旦涉及觸犯本港法律,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嚴厲執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榮譽董事長盧瑞安形容,FCC的行為「非常不對」;他稱陳浩天宣揚「港獨」,而FCC認識這個問題,仍堅持邀請對方演講,是完全不可以接受;他慨嘆FCC「口不對心」,口頭反對「港獨」,實際行動卻其實支持「港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九龍社團聯會會長陳振彬批評,FCC邀請「港獨」分子演講,不僅形同挑釁,更對外發出錯誤的信息,令外界以為香港有一定數目的人正在搞「港獨」行為,是傷害香港,起了很差的示範作用;他希望市民要看清楚這些行動背后的目的。

  何君堯形容FCC「非常愚蠢」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表示,陳浩天極大機會在演講時發表有關「港獨」的言論,故此,主辦方外國記者會及陳浩天都很大可能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條及第10條,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中國其他地區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他又指,面對輿論一面倒的批評,FCC仍堅持邀請陳浩天,形容這是「非常愚蠢」。

[责任编辑:鍾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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