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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资划转社保名单初定 多家非上市国企或纳入

2018-11-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正在全面提速。《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继3家央企试点划转之后,财政部、国资委等正在酝酿第二批划转名单,初步圈定5-10家竞争性、非上市国企。在地方层面,多地正在研究进一步扩大国有股划转的国企名单,安徽、云南等省份已发布方案启动地方国企划转。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依据实施方案,划转国企10%的股权充实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划转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据悉,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于今年年初制定并下发了试点方案,选取若干省市和3家央企作为首批试点。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日前在三季度央企经济运行发布会上透露,目前3家试点企业已经划转了国有资本200多亿元,产权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国资委已开始着手研究第二批划转企业名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列入划转范围,加大划转力度,尽快推动划转工作。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第二批名单正在酝酿,已初步圈定5-10家国企。据悉,选择时将公益性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等排除,同时结合企业2017年盈利情况,倾向于竞争性领域的企业,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专家认为,从央企经营状况来看,近两年,国企尤其是央企营收、利润持续向好,为划转提供了有利条件。财政部27日发布数据显示,1至10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8031.4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中央企业18061.4亿元,同比增长17%。地方国有企业9970.0亿元,同比增长17.8%。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最近5年的国企盈利数据看,央企实现利润占到全国国有企业利润的近68%,地方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占到全国国有企业利润的32%左右;包括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在内的经济发达地区,下辖地方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央层面提速划转的同时,地方也开始行动起来。

  近日,包括安徽、云南、新疆等地都已出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地方版实施方案,正在选择部分省属企业开展划转试点工作,此后分批划转其他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国有股权。例如,云南省明确,划转范围包括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一级企业)、金融机构,由省人民政府拟组建的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接主体。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国有股权划转工作。

  当前,伴随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也日益迫切。据全国老龄办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17.3%。人社部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各项社保基金支出超过4.1万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合计29260.4亿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认为,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可以使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下一步需要进一步明确划转范围,加快划转进度,力争取得突破。长远来看,还是要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指出,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由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持有。“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体上有较大规模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相当存量,短期内财政部门不会对划转的国有资本实施收益收缴,不会导致承接主体变现国有资本。”此外,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经批准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同时也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

  文宗瑜对记者表示,从中央到地方,国有股权划转已经扩展到更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不过,到目前为止,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划转仍主要用于社保储备;面对一些地方社保基金“缺口”面的扩大与数额的扩大,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国有股权应尽快转向支出使用。□记者 孙韶华 王璐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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