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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私募十大新闻:百亿私募全亏损,券商FOF“盛极一时”

2018-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1、私募规模持续增长的背后:

  证券类缩水3478亿元股权类募资难

  私募基金总规模持续增长。截至11月底,备案私募基金75220只,管理规模12.79万亿元,较去年增长约15%。

  私募基金规模的持续扩张,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是主要贡献力量。截至11月底,私募股权基金的规模从年初的6.45万亿元增长至11月底的7.68万亿元,占私募总规模的6成。创投基金11月增长0.24万亿元,达0.88万亿元。

  不过,股权投资机构规模上涨的背后却是募资的艰难。据清科数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跟去年同期相比,募资金额下降了28.7%;前三个季度整体下降57%,行业进入洗牌阶段。

  与股权规模增长形成对比的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缩水,规模从年初的2.61万亿收缩至2.26万亿元,减少3478亿元。事实上,今年A股市场震荡走低,证券投资的热情和收益也一路下降,1月份之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逐月缩水。

  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管理规模在100亿以上的私募有233家,比去年增加46家。不过,也有多家曾经的证券类百亿私募退出了这份名单。市场持续调整,头部私募机构承受着更大的压力,2015年以来,百亿私募的名单中,一半以上的机构发生变化;而淡水泉、星石、重阳、朱雀、从容等12家私募在3年多时间里一直稳定保持在百亿规模以上

  2、业绩寒冬百亿私募全部亏损

  A股跌跌不休,沪深两市年度跌幅均超过20%,为表现最差年度之一。股市“寒冬”中,股票策略私募业绩一片惨淡,百亿级别股票策略私募首次全线告负,曾经的明星私募也回天乏力。

  格上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私募基金平均收益为-9.64%,股票策略平均亏损13.81%垫底,且是唯一的平均收益低于行业平均的策略,显著拉低私募基金整体业绩。

  具体来看,百亿级股票策略私募表现最为糟糕,前11个月平均亏损达到16.27%。实际上,上半年便已有过半百亿私募业绩告负,8月份宝银资产业绩开始由正转负,宣告百亿私募业绩全线亏损。

  规模20亿元至50亿元的股票策略私募整体表现相对较好,今年以来平均亏损11.71%;10亿元至20亿元规模的私募平均亏损13.32%;50亿元至100亿元规模的私募平均亏损14.61%。

  截至11月底,私募策略中,程序化期货、主观期货、阿尔法策略、套利策略、量化复合策略、债券策略获得正收益。其中,程序化期货表现继续领跑,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7.91%,主观期货策略则获得平均6.04%的正收益。

  3、私募清盘产品创新高

  部分知名机构产品清盘

  2018年多数私募基金在寒冷中度过,净值大跌,产品清盘创新高,明星机构也未能幸免。格上数据显示,前三个季度,已清盘产品高达4045只,2014年至2017年,各年清盘的基金数量分别为782只、1824只、2288只和3572只。

  其中,清盘的股票型私募产品数量也多过往年,达到3264只,涉及1238家机构。债券型私募产品清盘较少,为210只,涉及机构80家。

  业内人认为,今年股市低迷,部分私募忽视“择时”,未能及时调整仓位,加上趋势判断有误造成产品业绩受挫,而产品业绩不佳导致清盘也会让投资者急于赎回资金自保,进一步加速私募资金流失。

  4、券商明星私募FOF盛极一时

  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落地

  上半年,券商私募FOF的豪华明星阵容掀起一阵抢购热潮。但随后,私募FOF过于追求明星效应、销售拼盘、业绩难以保证等问题显露出来。随着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落地,未来私募FOF的理念将更加成熟。

  3月初,中信证券率先推出私募FOF 产品,集合了千合资本王亚伟、淡水泉赵军、景林资产高云程、拾贝投资胡建平等六大知名私募,引爆市场,两天卖出40亿元。此后,招商证券、国君资管、中金公司等券商也纷纷推出全明星FOF产品,大多数产品额度均在一周内认购完毕,资金募集规模都相当可观。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私募FOF之所以受到投资者追捧,主要是因为明星私募“自带流量”,而非管理人的资产配置能力。券商私募FOF销售火爆,更需要券商资管作为管理人充分发挥管理能力,谨防将产品做成“明星拼盘”。

  下半年市场持续低迷,上半年发行的私募FOF业绩不佳,此类产品销售也很快遇冷。

  私募FOF在发展初期存在的诸多问题或随着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的设立而有望逐步改善。8月29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在以前私募证券类基金三类管理人的基础之上,增加了第四类———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管理人也将可变更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实际上,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的推出酝酿已久,不少私募机构为此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政策落地之后,一些私募积极申报,具有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的私募FOF有望获得快速发展。

  5、私募基金信用“体检报告”上线

  协会加强私募自律监管

  基金业协会继续加强私募自律监管。1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发布, 5月正式上线信用报告功能,包含“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和透明度”四大维度。据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标准也将发布。私募可将信用信息报告与合作机构、投资客户实现共享,但不得用于公开宣传。同时,投资者有权向管理人索要信用报告。业内认为,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会员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制度,有利于构建行业信用积累的基础体系,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

  11月,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契约、合伙企业等形式募集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命名,不得使用“保本”、“稳赢”、“避险”等字样,不能用“最大规模”、“最强”、“500倍”等夸大业绩,也不能借金融机构、名人的名称做征信。业内认为,名称的规范,是私募自律管理的基础性一步。

  另外,协会继续注销了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比如福建东方银商投资、郑州百盛投资、上海国渭资产、华夏恒业和德赋资产。

  6、资管新规扰动私募行业

  银行理财子公司“投顾模式”开启新时代

  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正式落地,随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等多个配套细则征求意见稿推出。新规要求银行理财合作机构应是专业金融机构或银保监认可的其他机构。业内多认为,私募基金身份定位不明确,可能不属于金融机构,担心未来能否继续与银行合作。彼时,私募和银行理财间的委外业务合作几乎停滞,一些债券私募由于银行赎回委外资金,规模缩水严重。

  9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12月2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逐步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对困惑中的私募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新规对合作私募提出要求,包括“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且无不良从业记录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未来有能力的优质私募将迎来发展机遇。

  业内人士认为,资管新规之下,私募与银行理财的合作模式,或将由委外转向投顾模式。

  另外,资管新规以后,私募在产品结构设计、合格投资者标准、产品类型、底层资产界定等多个方面存在疑问,目前正在跟银行、券商、第三方等合作渠道沟通,通过调整产品合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等,逐步适应资管新时代。

  7、外资私募进军中国步伐加快

  频发产品布局中国

  外资私募进军中国的步伐加快。2018年,安中、元胜、桥水、毕盛、瀚亚、未来益财等6家外资机构登记成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加上去年拿到牌照的10家机构,已有16家外资私募进入中国。同时,外资私募在产品发行上也动作迅速。目前除毕盛、瀚亚和未来益财之外,其余13家外资私募均已备案产品,合计25只,其中20只为今年新备案产品。下半年以来,外资布局加速,10月和11月两月有7只产品备案。

  外资私募所发行的基金产品以股票策略为主,也包括债券、量化、多策略等。其中,惠理、元胜发行的产品最多,各备案了4只基金;瑞银资管、富达利泰各备案了3只基金;贝莱德、英仕曼备案的基金均为2只。

  今年6月,贝莱德在中国备案了首只私募基金———贝莱德中国A股机遇私募基金1期,11月又备案了贝莱德中国A股机遇私募基金6期。10月,桥水也在中国首发桥水全天候中国私募投资基金一号;瑞银资管备案了瑞银中国灵活策略债券私募基金一号,惠理投资备案了惠理中国金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继9月在中国备案首只私募基金后,元胜投资11月接连备案3只产品———元盛中国多元化金选一号、二号和三号私募基金。

  8、四大行进军私募发力债转股

  银行机构开始正式进军私募行业。8月以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先后成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

  四大银行进军私募在业内引起轰动。银行备案登记私募管理人与债转股关系密切。今年以来,政策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附属机构,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实施债转股。

  资料显示,农银资本于10月备案了首只私募基金产品:润农瑞行一号,12月备案第二只产品穗达;工银投资则于12月成立两只产品:工银投资债转股私募投资基金开元1号、2号。

  9、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升级

  监管加大私募检查力度

  围绕私募基金行业出现的诸多乱象,今年监管层采取了一系列动作。1月12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发布,禁止私募从事借贷活动。12月7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更新版发布,针对私募登记中的虚假出资、股权代持、股权架构不稳定、关联方从事冲突业务、集团化倾向等五大不合规问题做出规范。

  同时,监管加大了对私募的检查力度。10月,证监会通报了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上半年,共对453家私募机构开展了检查,发现139家私募存在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资金池”业务、证券类结构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等问题。11月,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共抽查260户私募基金管理企业。近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全国经济普查体系,体现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重视。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对私募基金加强审查,有利于落实信义义务,推动私募行业合规生态的塑造,树立市场诚信机制,促进私募优胜劣汰。为内部治理稳健、配备专业团队并存在切实展业需求的优质机构提供了更大的展业空间

  10、创投税收问题引发争议

  优惠政策得以明确

  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向投资类合伙企业征20%的所得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要求地方纠错。

  此消息在创投圈引发巨大争议。此前不少地方政府采用20%的优惠税率吸引私募基金落户,如果按要求纠错整改,由于绝大多数创投机构的投资回报均高于35%,有限合伙基金的个人LP或面临70%左右的税负增幅。

  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决定在已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给创投机构及从业人员、投资人吃下了定心丸,业内期待细则尽快落地。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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