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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撐修例符合法理原則

2019-04-0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就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表示,新修訂的《逃犯條例》草案在法理或原則上都沒有問題,認為要符合國際標準才能移交逃犯,做法在國際社會非常普遍。她很高興看到貪污罪納入其中,認為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有很大幫助。

  譚惠珠昨早出席電台節目表示認同修訂《逃犯條例》,稱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希望在香港活動的人守法,強調這是普世價值。至於坊間擔憂內地法治的言論,譚惠珠表示內地已經和36個國家簽訂國際司法協議,當中包括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等,代表內地法治受世界上最先進、最民主的國家接受。

  周浩鼎:修例彰顯公義

  另外,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昨午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修例是為了堵塞香港法例漏洞,否則不能彰顯公義,強調法例規定不能移交政治犯和宗教異見人士,法庭負責把關工作,引渡罪行亦需要在兩地具相應性,認為剔除經濟罪行後,商界可大大釋除憂慮。他又批評,部分反對派人士「教唆」台灣反對移交是不負責任,同時亦令殺人案受害人家屬感到十分失望。

  出席同一論壇的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有需要修例,他指《逃犯條例》涉及外交和行政問題時,中央有權力把關,又認為現時透過附屬法例引渡逃犯,是把立法會凌駕在行政機關之上。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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