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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須採行動打破修例困局

2019-05-22
来源:香港商报

 

  林鄭月娥指草案審議看不到前路,因此特區政府須採取行動打破困局。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前天(20日)決定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直接交上立法會恢復二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這是非常艱難的決定,重申特區政府尊重立法會審議法案的功能,但現在卻是因立法會令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不能展開。她特別指出,由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作首讀及二讀起計算,至今已接近6個星期,寶貴的審議時間已經喪失,而最嚴峻的情況是看不到前路,因此特區政府須採取行動打破困局。

  這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

  林鄭月娥在回答傳媒時主動表示,「這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尤其是我自上任以來都強調希望能夠促成更好的行政立法互動關係,亦在過去接近兩年身體力行,即是多出席立法會,很具體地回應立法會議員在質詢大會、答問大會提出的每一個事項。但我們今日看到就這條條例的修訂,在立法會經過這一段時間發生的事情,恐怕不單特區政府,立法會內的建制派議員,以至是關心立法會事項的朋友、社會大眾,都覺得現時是一個困局,必須找方法打破這個困局,所以特區政府採取這個行動。」

  林鄭月娥強調,政府尊重立法會審議法案的功能,但今次草案在法案委員會階段進行互動、辯論及修訂的機制卻無法展開。她說,政府在2月15日到保安事務委員會進行徵詢,保安局局長於4月3日在立法會提出法案的首讀和二讀,然後由內會按慣常程序成立一個法案委員會,這個法案委員會本應按程序由一位資深的立法會議員主持一次會議,選出主席,從而進入審議,但這些事情沒有發生,立法會內會在5月4日發出指引,決定改由石禮謙主持會議。

  寶貴的審議時間已經喪失

  林鄭月娥說,「開了兩次會議後,大家都看到那些衝突、混亂,甚至是令人很心痛的場面出現。現在計算下來,由我們提出議案的首讀、二讀,到現在已經接近6個星期,寶貴的審議時間已經喪失,但最嚴峻的是看不到前路,看不到有什麼可以打破這個僵局──除了迫我收回這條條例,但這是不切實際,而且亦不符合行政、立法機關相互的憲制功能。」她強調,政府一直扮演行政機關的功能,看到社會及政策上有需要時,就提出法案或撥款建議予立法會,由它聆聽市民意見及審議,但現時立法會令審議工作不能展開,故政府採取符合《議事規則》的做法,徵詢內會主席,以期在大會議決草案。

  對於有意見質疑此舉會影響往後的立法、行政關係,林鄭月娥予以否認,強調今次爭拗不會影響政府和立法會各黨派議員的互動,她本人亦不會因為最近幾次到立法會接受質詢或答問會時遭受不禮貌對待,而影響繼續出席立法會大會的承諾。她呼籲各黨派議員,特別是非建制派議員,返回立法會大會進行審議。

  有外國政府外部勢力介入

  林鄭月娥又表示,《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一直由香港特區政府主導,但事情後來發生了變化,有外國政府、外部勢力介入,藉此破壞和影響中央與特區關係,甚至肆意抨擊內地司法、人權制度,令原來只涉及特區政府的內部事務,提升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憲制層面。在這情況下,中央駐港機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近日發表言論是「理所當然」。

  另外,對於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昨日開腔支持修訂《逃犯條例》,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出席一個公開活動後主動回應指出,中央關心修訂《逃犯條例》是可以理解的,不論國家領導人和中聯辦也是關心香港,純粹表達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

  張建宗:為勢所迫別無選擇

  他又說,將草案直接提交大會恢復二讀,並非政府原意和首選,政府原本是希望透過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及作深入交流,但部分議員不認同,且有一連串不愉快事件發生,政府在為勢所迫,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作出有關決定。他重申,這樣做亦沒有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

  張建宗說,政府會在立法會大會上爭取機會多作解釋,亦會與保安局局長和有關團體、商會,多做解說工作。對有報道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須趕及7月1日前通過,他說政府並無具體確實時間表,認為大會主席是關鍵的,希望草案盡快通過。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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