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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應對商銀信用風險 百億存款保險基金成立

2019-05-3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在《存款保險條例》實施4年後,更是包商銀行因嚴重信用風險被接管的當天,一個重要的機構也在誕生了。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人民銀行在5月24日成立了註冊資本為100億元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等。受訪專家認為,人行正式成立獨立管理機構,是提前做好準備,運用市場化的方式處置銀行業出現的風險。 香港商報記者 朱輝豪

  存款保險制度進入新階段

  根據公示信息,人行為唯一出資人,存款保險基金法人代表為黃曉龍。資料顯示,黃曉龍為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從由人行金融穩定局管理的「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正式成為獨立的法人機構,這也標誌?中國存款保險制度進入新階段。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全國4017家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規定辦理了投保手續。2018年,存款保險基金專戶共歸集保費329.9億元,利息收入11億元。截至12月31日,存款保險基金專戶餘額821.2億元,未發生支出和使用。

  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著名金融信託專家、投資銀行家孫飛認為,存款保險此前已有立法,人行正式目前正式成立獨立的管理機構,說明時機已經成熟,目的是進一步推進中國商業銀行業的市場化、國際化和法治化,以及防範一些經營不善的銀行產生的風險。

  將在風險處置中起作用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存款保險基金實際上早已設立,只不過放在了人行內部,沒有成立相關獨立的管理機構。而按照市場化國家的經驗來看,存款保險基金應該是獨立的管理機構,所以中國等到時機成熟,最終成立了這樣一個法人機構,這對未來客戶的存款賠付,以及維持銀行業的運行等都有幫助。

  分析人士指出,此前存款保險基金由人行金融穩定局管理,隨?專門成立單獨的基金管理團隊,實現存款保險機構的實體化,下一步存款保險機構將被賦予更多的權力,如早期糾正和風險處置的權力。

  稍早前,因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人行及銀保監會會同有關方面聯合接管了包商銀行。人行及銀保監會表示,接管前包商銀行的個人儲蓄存款本息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存款保險基金全額保障,各項業務照常辦理,不受任何影響,接管後的新業務也將提供全額保障。

  郭田勇認為,包商銀行的信用風險事件,對存款保險基金公司的成立起到一個催化的作用。至於人行接管包商銀行後,存款保險基金會在其中發揮什麼樣的作用,還要看具體的風險處置情況。

  發生系統性風險概率小

  《存款保險條例》明確,最高償付限額人民幣50萬元,可以全額保護投保機構99.5%的存款人。

  孫飛指出,包商銀行還不至於到破產的地步,只是信用出現風險。但這既是一個預兆,也是要跟國際接軌,按市場化的方法來處理風險,為後續的風險處置奠定一個基礎,即未來對於商業銀行的重組、被接管或是破產,運用市場化的手段進行處置。如此一來,存款保險基金的作用將會發揮出來。

  近期的包商銀行出現信用風險被人行接管事件,引發了外界對於中國一些城商銀行、農商銀行等中小銀行的資產質量的擔憂。

  在孫飛看來,目前中國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特別是中美貿易戰的升級,對中國一些企業產生很大的影響,從而對一些中小銀行帶來很大的風險。目前而言,中國系統性金融風險不會出現,如果中美貿易戰繼續進行,後續中小銀行將承壓,被接管、破產等情況可能還會出現。包商銀行被接管是一個警鐘,也是打一個預防針,居安思危,做好充分準備。

  郭田勇認為,理論上風險壓力還是比較大,但從經濟基本面來看,中國也沒有出現比較大的問題,銀行業出現問題還只是個別現象,不會是形成系統性、全局性的風險。

  仍有商銀面臨嚴重風險

  但關於商銀風險應對,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曾說過,「金融機構不能只生不死,要有正常的淘汰,銀保監會正在研究高風險金融機構退出市場的問題,如果達到標準,高風險金融機構就可以退出市場。」

  更有監管部門人士指,目前有些農商行、城商行面臨?嚴重的信用風險,處於技術破產的邊緣,這類機構要穩妥有序的按照市場化原則清理退出市場。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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