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殉職消防隊長遺孀向消防等索償

2019-06-2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牛頭角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於2016年6月21日發生大火,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其中一名逝世消防員的遺孀,前日趕及在3年申索限期屆滿前入稟高等法院,向消防處、時昌迷你倉、肇事地點的業主恒隆等7名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各方作出賠償。

  張耀升3年前迷你倉大火殉職

  原告為已故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的遺產管理人,當中包括張的遺孀陳美樺;被告依次為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司長、時昌物流有限公司、時昌迷你倉置業有限公司、MonafatLimited、TotalSelectLimited、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恒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據原告在入稟狀稱,死者於2016年6月21日受僱工作期間,在牛頭角道7號淘大工業中心死亡。原告指他的死亡是由上述被告或其代理人的疏忽、違反法定責任、違反一般責任或違反僱傭合約所致。因此被告要就此負起民事責任,向原告的遺產及受死者供養的人士作出賠償。原告並無在訴狀列出對各被告的詳細指控,亦無列出要求的賠償金額。

  大火於2016年6月21日發生,張耀升在意外當日被送往聯合醫院急救,可惜於同日離世。根據《時效條例》,任何人身傷害索償的民事訴訟必須於事發後3年內提出。

 

[责任编辑:蔚然]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