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套丁案敗訴 須賠逾82萬兼付訟費

2019-07-10
来源:香港商报

方國珊(左)。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指在大網仔斥資1200萬元「套丁」發展丁屋,卻無按時交樓予賣地的女村民,遭後者入稟索償。案件今年3月在高等法院完成審訊,法官昨午頒布書面判詞,裁定方國珊敗訴,須賠償原告一方逾82萬元兼承擔訟費。法官在判詞指,方國珊以非法手段發展丁屋,原告並不知情,故下令取締涉事非法協議。

  法官:「賣丁」行為必然違法

  興訟的大網仔女村民何淑明在本案開審前已離世,由她的孫兒兼遺產執行人關雄盛繼續訴訟。原告方指,何淑明於1995年同意向由方國珊出任董事的地產商田宅行賣地,在一幅地皮上興建6幢丁屋,其中2幢歸何淑明,4幢歸田宅行。

  原告方透露,田宅行不但負責一切發展費用,且出面向當地18名男性原居民「套丁」,換取地政總署批准該地的建屋申請,但原告方當時對「套丁」一事並不知情。2000年但丁屋仍無依期建成,何淑明遂入稟指控方國珊違約。

  法官指,為了實行方國珊的發展計劃,向田宅行「賣丁」的男性原居民必須向地政總署作虛假聲明,訛稱他們是涉事地段的唯一業權人。田宅行分別與18名「男丁」簽訂的發展協議,必然是違法的。

  法官又指方國珊並非誠實可靠證人。她為了與「套丁」發展大計劃清界線,不惜在庭上多番更改證供,她的部分藉口更是違反常理。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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