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13款洗手液含可致敏防腐劑

2019-07-16
来源:香港商报

 

  消委會檢驗洗手液殺菌功效及成分。記者崔俊良攝

  【香港商報网訊】實習記者黃港俊報道:都市人注重健康,不少產品都會標榜殺菌功效。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調查結果,檢測了市面35款洗手液,當中13款樣本檢出可致敏防腐劑,有機會產生皮膚過敏反應。

  3款超歐盟或內地上限

  消委會早前檢測了市面35款洗手液,當中15款聲稱具殺菌或抗菌等效能,而一般洗手液樣本中亦有3款對付兩種試驗細菌的殺菌效能達99.5%。此外,測試亦在13款樣本中檢出可致敏防腐劑CMIT及/或MIT,其中3款的含量高於歐盟或內地規定上限,而部分樣本包裝的成分標示與實際有出入。

  消委會測試發現,市面上部分洗手液樣本含有可致敏防腐劑,含量超出歐盟或內地規定上限,發現「威露士」2款未能符合歐盟的最新規定,當中「佳之選」檢出的CMIT/MIT混合物總量高於現時內地和歐盟使用的相關規定,其標籤不清楚,消費者選購時應多加留意其成分。

  另外,檢測顯示,「滴露」、「衛健」、「屈臣氏」、「潔保加」、「萬寧」以及「威露士」等8款的標籤標示了「殺滅/消滅99.9%病菌/細菌/手部細菌」等。上述樣本中的殺菌表現明顯較聲稱遜色,殺滅大腸桿菌的效能分別約只有33.3%和31.2%。消委會表示,「雅濃」和「lavera」殺滅兩種試驗微生物的效能都有85.0%或以上,效果亦不錯,零售價亦較便宜。

  可致手部皮膚痕癢發炎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表示,不少人皮膚容易敏感,洗手液應盡量減低可致敏的元素,過多的防腐劑可導致手部皮膚痕癢,甚至令人患上手部皮膚炎。消委會已經向洗手液產品供應商反映,有關標籤成分不清晰的問題,供應商若果更改了產品配方,應及時更新產品標籤。她又提醒市民,要有正確的洗手方法,強調洗手目的是去除污垢,而非殺死皮膚上的所有細菌。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表示,現時洗手液產品只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而條例並無要求產品標籤列出指定成分,加上敏感情況因人而異,建議消費者自行留意,皮膚對不同洗手液的反應。她又建議,監管機構可適時加強監管,特別是加強對產品標籤的要求。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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