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可支配收入70年涨40倍 6年减贫8239万人

2019-08-17
来源:参考消息网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49年实际增长40倍,年均实际增长5.5%。

  2013年至2018年,中国内地农村已累计减贫8239万人,年均减贫1373万人,六年累计减贫幅度达到83.2%。

  农村贫困发生率也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8年末的1.7%,其中,10个省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已降至1.0%以下,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解决。

  报道称,中国内地的城乡收入差距明显缩小,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69,比1956年低0.64。报告说,农村地区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7.3平方米,与1978年的8.1平方米形成鲜明对比。

  农村地区的家庭消费也增加了,2018年每100户家庭的汽车、电脑和手机平均拥有量分别达到22.3、26.9和257部。

  截至2018年末,贫困地区通电的自然村接近全覆盖;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信号、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分别达到99.2%、88.1%、81.9%。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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