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判監14日緩刑一年

2019-09-11
来源:香港商报网


  吳文遠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葉志衍及盧德昌等9人,於2016年11月參與「反釋法」遊行後,涉嫌在中聯辦門外衝擊警方防線,事後被控非法集結、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襲警等罪。裁判官黃雅茵判處吳文遠、前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鄭沛倫和林朗彥入獄兩周緩刑一年,其餘被告被判60至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等。

  除了最年長的68歲被告周樹榮獲裁定脫罪,其餘8人均先後承認控罪和被裁定罪成,分別為吳文遠、葉志衍、陳文威、盧德昌、周嘉發、林淳軒,鄭沛倫及林朗彥,他們共面對九項控罪。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煸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參與非法集結罪,阻差辦公等。

  辯方在吳文遠求情陳辭中提到,法庭是基於吳跨過鐵馬後呼籲他人作同一行為,裁定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他犯案僅出於之前曾企在欄杆上。辯方又提醒案發至今逾三年,法庭切勿將近期社會氣氛納入量刑因素之一。

  至於葉志衍、陳文威,兩人均獲感化官分別建議進行80至160小時,以及少於8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雖陳文威曾觸犯港鐵附例,但性質跟本案不同。辯方續指,葉之所以被控阻差辦公,因為當時他見到吳文遠跌倒在地,犯案是出於對吳文遠的關心。

  盧德昌求情指現已深感後悔,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雖指其身體不宜執行有關命令,但醫生指他的病情未至於要進行手術來診治。盧認為一些較簡單的工作例如執書,撿垃圾等是無問題的。

  周嘉發求情希望法庭處以社會服務令,而嶺南大學前學生會會長鄭沛倫獲其母校校長鄭國漢等4人撰寫求情信,信中讚美鄭沛倫有卓越的領導才能,具責任心,且熱心助人。

  林淳軒則在求情中表示自己早已認罪,深感後悔,現為神學學士生,已預備攻讀碩士學位。他2017年起已離開一切政治活動,現專注學業,因此重犯機會低。感化官又提到他犯案時,並不知道會有煽惑的效果。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