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騷擾電話,運營商不能甩鍋

2019-09-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龐 晟

  “您需要辦理貸款業務嗎?”“您最近還有購房意願嗎?”“您要買保險嗎?”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被這種騷擾電話折騰得不勝其煩。最近,筆者的一位同事被幾通電話騷擾得害怕:對方不僅知道她的姓名,還完全掌握她手機卡目前使用的具體套餐及參加過的曆次活動,甚至她初始辦卡的具體營業廳也能淡定說出。某運營商客服給出的解釋是“可能是離職員工泄漏了用戶信息”。可即便是離職員工泄露了信息,運營商就沒有失責嗎?防治騷擾電話,運行商除了做好監管攔截,自己也應“掃好門前雪”,保護好用戶的信息。

  近年來,騷擾電話就像是牛皮癬,人人喊鏟,可總是屢禁不絕。據工信部公布12321舉報中心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95”“96”的騷擾電話業務舉報投訴呈增長趨勢,舉報投訴量達38541件,環比上升35.4%。事實上,對於騷擾電話的整治,國家頻出重拳。2018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3個部門印發《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方案》,決定自2018年7月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國開展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今年5月,工信部約談了多地運營商、呼叫中心企業、虛擬運營商企業等騷擾電話涉及的企業。

  防控詐騙和騷擾電話,運營商是關鍵角色,不可缺位,責無旁貸。首先要強化源頭管控,對涉嫌營銷擾民的電話號碼進行依法處置,不僅要排查整改,還要加大對違規電話號碼的入網限制,對新入戶的用戶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制定白名單,強化監督;此外,還要設置黑名單,打通運營商和工信部旗下舉報中心的投訴資源庫,完善用戶投訴舉報受理處置流程,對用戶的舉報要“有調查、有回應”,一經核實的騷擾電話號碼要及時封號。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運營商要掃好“自家門前雪”,對於前文提到的離職員工濫用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要從嚴打擊,做好保密協議管理,不能一句“是離職員工”就甩鍋,讓用戶為惡果埋單。“正人先正己”,如果連運營商在平台層面都無法保障用戶信息安全,何談監管和攔截騷擾電話?

  當然,單純依靠管控通信渠道還是治標不治本,對於騷擾電話真正的呼出者,要有針對性地懲罰,比如騷擾電話推銷某教育機構、某信貸產品,那完全可以對這些平台制定相應處罰細則,提高違法成本和處罰力度。另外,嚴查泄露和違法販賣個人信息也是重中之重。

  實際上,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公民權益受侵害的事件很多,電信詐騙就是典型危害之一。日前發布的《電信網絡詐騙治理研究報告(2019上半年)》顯示,近3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31.5萬起,共查處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14.6萬人。雖然通訊只是詐騙的一個環節,但如果做好源頭治理,將大大減少騷擾和詐騙電話的發生幾率。根據《刑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非法出售個人信息的平台及個人,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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