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案44人被控暴動再提堂

2019-09-2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中西區7·28遊行演變成暴亂,事後共有45人被起訴,包括44人被控暴動罪,當中1人涉嫌襲擊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兒子總督察鄧智兆,被加控一項襲警罪。眾被告中有15名學生,當中有來自5所大學,包括港大、中大、城大、浸大及公大,另有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職業訓練局、設計學院、演藝學院及中學生等,年紀最小的只有16歲。4宗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2次提訊,其中1名女被告已潛逃,被法庭發出通緝令,法官又批准所有被告剔除宵禁令的申請,38人獲准撤銷離境限制。

一批被告到庭應訊。

  38人獲准撤離境限制

  首案涉及一對新婚夫婦38歲湯偉雄及41歲杜依蘭及16歲學生李宛叡。控罪指,3人於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以待進一步調查和諮詢法律意見,包括超過30小時的由警方,互聯網,附近閉路電視摘取的錄像片段和約10名警員的證供。羅德泉裁判官曾質疑控方檢視時間太長,最終仍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1月19日再訊。因應辯方要求,羅官亦應辯方申請,撤銷湯偉雄及杜依蘭宵禁令和3名被告不得離港的命令。

  第2宗案涉及24名即8女、16男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33歲、任職文員的莫卓煇加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中上環宜必思酒店外揮拳襲擊總督察鄧智兆胸口。

  控方申請押後至11月19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和進一步調查,包括大量錄像片段,不反對各被告以同樣條件擔保。控方稱,持有錄像證據顯示本案部分被告涉嫌身處示威者前線和涉嫌投擲物件。有關片段尤其針對當中6名被告陳希雋、崔耀明、李少康、黃飛鴻、簡健煌、黃柏賢。片段顯示6人涉嫌企在示威群眾的前方,手持磚頭,身處一排穿裝備的人群中,當中有人涉嫌投擲磚頭。其餘被告則涉嫌身處暴動之中。

  羅官接納控方解釋,指須錄取約50名警員的口供及檢閱超過200小時的片段,當中閉路電視已佔170小時,考慮到蒐證內容龐大,批准押後案件至11月19日。

  其中一名女被告潛逃被通緝

  第3宗案牽涉共17名被告同被控暴動罪,包括1名國泰前機師和1名護士。當中22歲的甄凱盈已缺席首次提堂,她昨日依然缺席,遭法庭通緝。控方證實,甄已離開香港。

  雖然控方希望裁判官切勿放寬各被告的保釋條件,指有片段顯示暴動涉及縱火和燃燒彈等,嚴重性不能跟其餘2宗在傍晚時分發生的暴動案相提並論。但羅官仍應辯方申請,取消全數16名被告的宵禁令和不得離開香港的命令,當中包括被國泰解僱的前機師廖頌賢及從事電影業的廖天駿;並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第4宗案涉及中大男學生陳子謀,被指在干諾道中信德中心地下管有1支伸縮鋼棒,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並撤銷被告的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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