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禁蒙面首案可收阻嚇作用 除黑色恐怖須多管齊下

2019-10-08
来源:香港商报

 

  譚惠珠認為《禁止蒙面規例》實施可收阻嚇作用。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特區政府上星期六(5日)凌晨起透過《緊急法》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後,過去數日在全港多區續發生激烈示威。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禁止蒙面規例》可予政府提供多一個工具,協助公眾移除「黑色恐怖」。她相信首宗被檢控個案可測試各方對法例的理解,認為可收阻嚇作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則相信《禁止蒙面規例》可令暴力示威者收手,又認為《緊急法》中有限制通訊方法的權力,不排除使用任何方法止暴制亂。

  為政府提供多一個止暴工具

  譚惠珠昨早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示,《禁止蒙面規例》生效只有2日,難以評估立法的效果。她認為,香港的亂況已持續4個月,不能單靠一條法律止暴制亂,形容《禁止蒙面規例》可為政府提供多一個工具,協助公眾移除「黑色恐怖」。她相信政府已估計法例實施後會出現反彈。她不希望年輕人被捕的情況持續,由於過往他們可在家長和老師不知情下蒙面參加集會,而立法後就不能蒙面,相信可收到阻嚇作用。

  譚惠珠指出,現時已有首宗因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而被檢控的個案,可透過這宗案例測試各方對法例的理解,希望透過首宗案例的處理將有關信息傳開去。對於有意見聲稱《禁止蒙面規例》剝奪市民參與集會的權利,她直言只要有關人士不要戴面罩即可。

  解放軍舉旗警告旨在制止騷擾

  對於有示威者以雷射筆照射九龍塘駐港解放軍軍營,譚惠珠坦言,用雷射筆照向軍營是騷擾行為,駐港解放軍舉旗警告屬於正常和自然動作。她說,這種騷擾軍營的行為並非首次,早前有人曾經站在軍營門外,駐港解放軍亦在軍營內舉旗警告。她認為,駐軍的舉動只是希望停止騷擾,指示對方不要再做損害自己的行動,與打仗情況不同,亦不是軍事行動,更加不會升級為軍事行動。

  葉國謙早上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禁止蒙面規例》是政府在現有權力和法治基礎下可以做的事情,形容今次是政府踏出一步,盡力止暴制亂,給予警隊更有效執法的方法。他直言,政府不能只依靠這一招來解決問題,擔心如果不實施《禁止蒙面規例》,代價將會更大。

  葉國謙指不排除可以限制通訊

  葉國謙表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中有限制通訊方法的權力,相信如果想要做的話是可以做,亦不排除政府會使用任何方法止暴制亂。他又表示,現時不合適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指獨立調查委員會能解決政治問題是自欺欺人的想法,認為應該等暴力行為停止後,再由政府成立委員會,全盤檢討政府施政等問題。

  對於有意見聲稱《禁止蒙面規例》未能保障僱員的合法遊行權,葉國謙重申現階段香港最重要的事務是止暴制亂,盡快回復平靜,避免有人透過蒙面的方式,隱藏在和平示威活動之內,作出不同的暴力行動。

  黑衣蒙面暴徒聯群結隊出動,令全城陷於「黑色恐怖」。路透社

  首告城大生無業女蒙面罪

  香港《禁止蒙面規例》生效後,首次有人被檢控。一名城大男學生及一名中年無業女子涉於《禁止蒙面規例》實施當日凌晨,在藍田啟田道非法集結及以磚頭等雜物設置路障,企圖堵塞馬路。警方於驅散時拘捕兩人,並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及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人獲准保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遵守宵禁令。

  涉違新法例 第一宗提訊

圖:星島

  現就讀城市大學電腦科學系1年級的吳隆平(18歲)及無業女子蔡玉雲(38歲)同被控於本年10月4日及5日,在藍田啟田路50號啟田商場外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兩人各被控於本年10月5日在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案件昨日提堂,為首宗涉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案件。控方申請案件押後6星期,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1月18日下午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兩名被告分別准以現金300元及1000元保釋候訊、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24小時內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每晚11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以及逢星期六中午12時至6時往觀塘警署報到。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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