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指美涉港法案未考量香港利益 2047年後不需棄「一國兩制」

2019-11-29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CY)28日出席香港外國記者會演講表示,不認為早前投票支持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美國國會議員完全及準確地得知香港的情況,並指他們推動通過所謂法案不是以香港的利益為考量。他批評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在講話中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變為「完全自治權」,是「搬龍門」的錯誤做法。他說,無論是美國人或是香港人推動有關法案,都不認為他們有香港利益的意識。

  当日,梁振英在香港外国记者会发表题为《中国的成就及其未来展望》的演讲。演讲结束后,他在回应有关美国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签署成法的提问时作上述表示。    

  美國議員不了解香港實際情況

  梁振英。圖:星島

  梁振英表示,不認為早前投票支持法案的美國國會議員,完全及正確理解香港實際情況。

  当天适逢美国总统特朗普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签署成法。梁振英在谈到此事时表示,自己认为投票支持所谓『人权法案』的国会议员们,并没有充分或正确了解香港的情况。

  他还批评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有关中方应给与香港地区「全面自治」的言论,表示我们所说的是「高度自治」,一个美国议长竟然歪曲至此,可见美方图谋很深。

  在《纽约时报》记者提出相关问题时,梁振英直斥该法案并不是为了香港地区的利益,而是针对中国。

  梁振英在演讲中还提到,其实佩洛西在说「全面自治」的一个多月前,才刚说过「高度自治。即10月15日,她在众议院讲话时说:「1984年,在英国将香港移交给中国之前,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承诺给香港实行高度自治……」。

  圖:星島

  梁振英又提到特首普選制度,批評2014年雨傘運動要求特首普選採用公民提名,是「將《基本法》、當中列明的提名委員會放在一旁」,不希望作任何妥協,認為「這不是政治,這不是『內交』。」  

  看不到2047年後需棄「一國兩制」

  他強調,「一國兩制」是國家系統性的優勢,採取「一國兩制」絕對不是權宜之計,若「民主派」及其西方支持者不破壞「一國兩制」原則,看不到在2047年後放棄「一國兩制」的需要,但前提是反对派及西方支持者不破坏这一原则。他亦提醒大家注意,香港已經被允許把土地年期超越2047年,即今年賣出土地的年期將在2069年屆滿。

  梁振英说,香港不是一个国家,如果需要北京在香港行政长官选举中不具角色,行政长官的权力应该不会多于一个西方国家的市长。正因为香港行政长官必须通过中央政府的任命,才拥有中央政府的额外授权,才可以拥有高于任何一个普通市长的高度自治权。他还批评陈方安生等反对派和支持他们的西方政客经常「搬龙门」,用曲解基本法及《中英联合声明》等方式误导他人。

  應實事求是地看中國

  梁振英指出,過去70年中,中國一直受到來自西方的、不涉及雙邊關係的許多不請自來且大多是毫無根據的批評。在一些問題上,西方國家將香港視為一個攻擊中國的軟目標,並試圖告訴中國「一國兩制」下的民主、自由和人權應是什麼,但世界沒有看到香港的真相。他認為,今天的中國是自信的、開放的和快速變化的,且正在與世界融合,各方應實事求是地看中國,親身走訪和體驗中國。

  他談到,「一國兩制」不是權宜之計,看不到有需要在2047年之後放棄,但前提是反對派及西方支持者不破壞這一原則。香港已經被允許把土地年期超越2047年,今年賣的土地的年期將在2069年屆滿。他說,香港不是一個國家,如果需要北京在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中不具角色,行政長官的權力應該不會多於一個西方國家的市長。正因為香港行政長官必須通過中央政府的任命,才擁有中央政府的額外授權,才可以擁有高於任何一個普通市長的高度自治權。他還批評陳方安生等反對派和支持他們的西方政客經常「搬龍門」,用曲解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等方式誤導他人。

  對區選結果不感驚訝

  對於區議會選舉結果,梁振英表示不感到驚訝,指今次選民以政治取向,而非地區事務為投票決定,而單議席單票制造成建制派大幅流失議席。他又說,從總得票比例來看,民主派少於六成,建制派多於四成,認為情況比3年前的立法會選舉好。他又稱:「我只希望民主派和激進派不要不自量力。」  

  批「民主派」外力誤導港人

  梁振英在演講中分享了中國的近代史及和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成就,但他亦指出,中國按「一國兩制」原則和平收回香港及澳門的成就,正在被西方不斷扭曲,許多香港「民主派」及外國的政客經常在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制度和自治權方面誤導港人,亦讓外界認為中國「違反承諾」、「威脅居民的自由和權利」云云。

  他舉例指,「禍港四人幫」之一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曾在公開致辭時稱,「基本法附件一表示,如果需要在2017年或當年寫的2007年(即2007年之後)修改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則必須獲得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向全國人大備案。請注意是『備案』,沒有提及我們必須徵求中央政府的批准。」

  梁振英指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段規定,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他批評陳方安生在演講中刪除「批准」二字,讓許多香港人被誤導。

  梁振英續指,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亦於本月21日,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的會議上稱,「毫無疑問,中國已不再遵守對香港享有『完全自治(Full Autonomy)』的諾言。」而基本法規定,香港擁有「高度的」而不是「全部的」自治權。

  他直言,香港的「民主派」常想「仿效」其他國家的模式進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而沒有考慮到香港不是一個國家,因此只能將香港與倫敦、紐約、巴黎或東京等城市比較,但這些市長權力與香港行政長官相比則非常有限。因此,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必須通過中央政府的任命、擁有中央政府的額外授權,才能擁有高於任何一個西方國家市長的高度自治權,如果香港行政長官的權力與上述市長相若,相信中央將立即給香港「開綠燈」,在沒有其參與的情況下進行普選。

  梁振英坦言,如果試圖在未經中央批准的情況下普選產生行政長官,或在否定中央不任命權的情況下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就等同「分離運動」,而這種「普選」正是2014年違法「佔中」的要求,也是如今「黑衣運動」的「五大訴求」之一。  

 

  涉港法案与香港无关

  另外,梁振英在接受《港人讲地》专访时,又揭露了美国的「双标」。

  他说,「这个法案,其实与香港无关。与香港的民主、自由、人权,更加无关。香港自由度是非常高的,香港在全世界这么多国家和地区中,我们排第三,还高过美国、英国。美国是排第17,但是美国的政府、政客,要搞更多动作,当然是中美关系。」

  「他们现在基本上通过香港的反对派,他们的配合。香港(问题)变成了中国的代号、代表,在香港问题上和中方交手。」

  梁振英表示,在亚洲地区有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其自由、人权、民主状况比香港地区差好多,但美国呢,「从来没有试过通过一条类似这样的法案,去所谓制裁其他亚洲国家。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亚洲国家,不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这不仅是双重标准的问题。」

  他又接着揭露了美国及部分香港政客对事实和基本法的歪曲,而美国大部分人则是对香港情况全无认知。

  他提到,佩洛西在这个月的21号做了一番讲话,意思是中央政府答应给香港的「全面自治权」(full autonomy)被违背,被破坏。但其实认识香港问题的朋友都知道,自从1982年中英谈判,这三十多年来我们说的都是「高度自治」(High Degree of Autonomy)。他还补充说,这也不是所谓「『高度自治』变成『全面自治』,因此中方反对『全面自治』」的问题,「在一个这么清楚的问题上,非黑即白的,竟然美国一个议长,竟然可以说香港有『全面自治』,歪曲至此,大家可以知道他们的图谋很深。」

  「香港有部分政客,或者黎智英、李柱铭之流的人,他们是清楚的,但是他们会扭曲。美国也有这样的人,但我相信大多数美国议员、美国民众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我相信更加多的人没有看过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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