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来了 白酒要加税?NO!

2019-12-04
来源:券商中国

  備受關注的消費稅法終於要來了!

  12月3日,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並公開征求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市場關心的白酒稅率並未調整,也沒有納入後移征收改革試點,仍然延續之前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的政策,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總體來看,《征求意見稿》延續了消費稅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同時,將已實施的消費稅改革和政策調整內容體現在法律草案中,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要求的內容,做出適當調整和完善,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簡稱《條例》)上升為法律。

  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征求意見稿》有助於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推進現代稅制建設階段。同時,加入“依法授權國務院組織開展相關試點”內容也可以推動下一步消費稅改革,在調節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引導地方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等方面均具有積極意義,有助於建立健全我國現代稅收制度。

  白酒並未加稅,稅負總體不變

  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在實踐中,消費稅的征稅對象具有較強的選擇性,往往集中於特定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因而消費稅能夠成為國家引導消費行為、調節消費結構,進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政策工具。

  從目前消費稅15個稅目來看,征稅的商品主要是影響人類健康及生態環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資源、高汙染高能耗產品等。

  據了解,消費稅改革之初主要是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以及稅率。比如消費稅征稅范圍有增有減,酒精、小排量摩托車、普通化妝品等不再征收消費稅,電池、塗料等高汙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消費稅稅率調整方面,2014年以來成品油消費稅稅率三次上調,2015年煙草消費稅稅率大幅提高,2016年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10%消費稅等。而今年消費稅改革將調整征收環節和收入歸屬,改革進入攻堅期。近日,國務院印發的《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稱,按照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

  此前有專家預計,隨著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征管環節後移後,未來有可能將煙、酒等納入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范圍,不過,消費稅征收後移對煙、車、油影響不大,但將對白酒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11月29日,有媒體報道稱,“從消息人士處獲悉,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或將於年底前公布,完成既有工作安排”。正是這條消息引發了釀酒板塊的大跌,釀酒行業當日領跌大盤,跌幅為1.53%。數據顯示,白酒行業整體市值大約2.5萬億。其中,貴州茅台大跌3.98%,報1129.00元,成交金額93.4億元,較曆史最高價1241.61元時市值蒸發了1414.38億元。同時,山西汾酒、古井貢酒等跌幅靠前。

  不過,從《征求意見稿》來看,市場關心的白酒稅率並未調整,也沒有納入後移征收改革試點,仍然延續之前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的政策,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稅目稅率表,卷煙除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外,在批發環節征稅,稅率為11%加0.005元/支;雪茄煙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稅率為36%;高檔化妝品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15%;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在零售環節征稅,稅率為5%;超豪華小汽車除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外,在零售環節征稅稅率為10%。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表示,《征求意見稿》基本延續消費稅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主要根據征收環節變化,統一調整納稅人范圍表述;結合改革成果,補充和完善稅目稅率表。

  國務院可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

  據了解,《征求意見稿》保持了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同時,將已實施的消費稅改革和政策調整內容體現在法律草案中,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要求的內容,做出適當調整和完善,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簡稱《條例》)上升為法律。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設置了對消費稅稅率的授權條款,根據消費稅調控特點,授權國務院調整稅率。

  李旭紅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基本延續消費稅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主要根據征收環節變化,統一調整納稅人范圍表述;結合改革成果,補充和完善稅目稅率表。但根據消費稅改革需要,在消費稅法中設置銜接性條款。設置了對消費稅稅率的授權條款,同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健全地方稅體系、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的有關要求,考慮到在消費稅立法後仍將持續改革工作,因此依法授權國務院組織開展相關試點,增加了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的表述,並授權國務院規定具體實施辦法,即“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征收環節,試點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李旭紅認為,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在實踐中,消費稅能夠成為國家引導消費行為、調節消費結構,進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政策工具。《征求意見稿》有助於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推進現代稅制建設階段。同時,加入“依法授權國務院組織開展相關試點”內容也可以推動下一步消費稅改革,在調節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引導地方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等方面均具有積極意義,有助於建立健全我國現代稅收制度。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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