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啟動罷免違法議員

2019-12-23
来源:香港商報

  文/學研社成員 文武

  為期半年的修例風波,黑色暴力肆虐,外國勢力公然插手干預香港內政,破壞「一國兩制」,也對香港社會經濟民生造成嚴重破壞。而香港立法會的反對派議員一直拒絕與暴徒切割,包庇、縱容暴力,甚至涉嫌參與其中。根據基本法,一些反對派議員已涉嫌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應依法提出罷免。

  反對派議員拒與暴徒割席

  修例風波首先在議會內發起,包括涂謹申、郭榮鏗、楊岳橋、莫乃光在內的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與李柱銘、陳方安生、李卓人等反對派核心人物,多次前往美國及西歐國家,公然邀請外國勢力插手香港內政,並游說美國的政黨及政客,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侵犯國家主權,傷害香港的利益,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的社會安定。又有朱凱迪等人前往台灣等地,與「台獨」勢力勾結,支援及協助香港的暴力行動,破壞香港的社會穩定。

  在修例風波期間,不時可見有反對派議員參與或協助暴力行動,比如,有議員向黑衣人公開立法會內的位置圖,協助暴徒破壞立法會,亦有反對派議員帶領暴徒在立法會內破壞。還有一些反對派議員在暴力衝擊現場,站在警隊與暴徒中間,阻止警方執法。

  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們,一再包庇黑衣暴徒的暴力行為,拒絕與他們割席,12月8日,有暴徒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擲汽油彈及噴漆,破壞香港的法治,而身為立法會議員,反對派依然拒絕公開譴責黑衣暴徒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包括多位身兼律師或大律師身份的立法會議員。他們還不斷地散布不實資訊,挑動社會的仇警情緒。近期,反對派又在立法會內發起阻止警察加薪的行動。

  議員資格可被取締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七款,立法會議員如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可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議員資格。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反對派多名議員公然邀請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破壞香港的社會穩定,又勾結「台獨」及其他反華和分裂勢力,破壞香港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利益。這些都已經違背了他們的誓言。黑色暴力的衝擊屬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包庇、縱容,甚至有直接參與這些暴力行動之嫌,可視為行為不檢。

  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既已經嚴重違反了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應依法啟動罷免程序,取締他們的議員資格。

  區諾軒、范國威失去立法會議席後,現時立法會議員共有67名,建制和反對派議席分別為43(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24席。通過譴責議員議案最少要45票。在反對派護短,包庇和縱容之下,要在立法會內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譴責議案,機會不大。此前,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和黃定光曾發起動議解除陳淑莊、邵家臻職務,但被否決。另有容海恩提出針對鄭松泰的譴責動議、何君堯動議譴責林卓廷議案,已移交調查委員會跟進。

  這些譴責動議即使最終被通過的機會不大,仍有必要繼續就一些反對派議員的不端行徑提出譴責動議,更加要帶動社會討論,以便在社會確立起立法會議員作為立法者,必須帶頭守法,維護法律。同時,香港的立法會議員身居「一國兩制」之下手握立法權的重要崗位,必須堅守「一國兩制」的底線,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違背這些要求的行為,都必須加以譴責,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議員,就應該被取締議員資格。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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