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7类袭警情形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2020-01-10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会现场

  【香港商报网讯】1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澎湃新闻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根据《指导意见》7类袭警情形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袭警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等严重犯罪的从重处罚原则,以有效惩处犯罪,指导司法实践。

  《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造成民警轻微伤、警用装备严重毁损、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袭警犯罪,人民法院历来秉持依法严惩的态度,加大惩治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此次三部门结合实践需求,对袭警犯罪的罪名适用、从重处罚暴力袭警的具体标准等做了明确、细化的规定,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决贯彻从严惩处袭警犯罪的法律政策要求,坚决支持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坚决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对民警非工作时间履行职务和非执行职务期间也进行了保护。据孙萍介绍,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指导意见》还规定,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的定罪处罚原则,加大对民警的保护力度。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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