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報假案被判囚5月 林子健上訴失敗即時入獄

2020-04-02
来源:香港商报网

 

  林子健今日下午到法院聽取裁決。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於2017年向警方報案,訛稱遭人迷暈後擄走。裁判官去年裁定林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個月。林子健不服定罪上訴,案件上月完成審訊,高等法院今日(2日)頒下判詞,駁回林子健上訴,他需即時入獄。

  法官認為林的上訴理由,不論分開考慮還是作整體考慮,都未能作有效解釋。

  林子健上庭前沒有評價自己對上訴結果的信心,只稱自己從沒說謊,但案件缺乏真憑實據,很多證據只是推論,結果要視乎法官如何理解案件。他稱,錄影片段證供中的人並不是自己,是有人找了一個和他相似的人作喬裝。現時腦袋仍一片空白,「希望可以出得番嚟啦」。

  林子健在2017年8月,聲稱被人在旺角擄走及暴力對待,还稱被人在雙腿鑲上21口釘書釘。警方經調查後,認為林子健報假案,控告他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林子健去年3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他提出上訴。裁判官當時形容,林子健以口罩、鴨舌帽和太陽眼鏡隱藏身份,掩人耳目,完全是自編、自導、自演此拐帶事件。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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