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敗訴 須償還186萬薪津

2020-05-06
来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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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網訊】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追討近186萬元薪津。案件昨日進行聆訊,區院司法常務官裁定游、梁兩人沒有提出恰當的抗辯理據,故此剔除游梁的抗辯書,判行管會勝訴,兩人須交還186萬港元薪津及支付相關訟費。

  宣誓問題被DQ喪失議員資格

  梁頌恆和游蕙禎2016年宣誓時言詞辱華,並展示「港獨」標語,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雖曾批准兩人再宣誓,但律政司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其後人大釋法,法庭當年11月裁定兩人宣誓無效,梁游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行管會2017年入稟區院追討已發放的薪津。

  游、梁兩被告昨日缺席聆訊,他們先後在2018年10月及11月提交抗辯書,惟原告行管會要求他們交代詳情及就案件管理填寫問卷,均不獲回應。去年6月,2人缺席聆訊,聆案官遂下令他們以書面交代缺席原因不果。及至昨日,2人仍沒有表態是否繼續抗辯。

  司法常務官雷健文昨日將兩人的抗辯剔除,判兩人敗訴,下令兩人須向行管會交還共186萬元,並支付行管會相關訟費。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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