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3人胁迫客人簽約被拘

2020-05-27
来源:香港商报

 

  葉冬菁(左)及黃志聰講述健身中心涉以不良手法迫客簽約。記者區天海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區天海報道:海關偵破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案,一名行為和溝通能力稍遜於常人的受害人,早前在旺角街頭被誘騙到健身中心簽約,分別被收取現金、威迫購買現金券付款,甚至着令到財務公司借貸,合共損失超過80萬元。海關在上周展開「破風」行動,拘捕3名男子;案件是自2013年7月修訂以來偵破涉及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涉案金額最高的案件,海關形容犯案手法是遇過的最為卑劣。

  受害人損失逾80萬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葉冬菁昨日表示,海關接報後在5月22日至25日展開代號「破風」行動,鎖定一間位於旺角的健身中心,拘捕3名男子,包括1名董事和2名職員(22至38歲),指涉案人士懷疑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葉冬菁說,今次案中涉及合約總值約90萬元,涉案職員犯案手法純熟,會在旺角街頭兜搭獨行年輕人,用購物優惠誘騙受害人到樓上的健身中心,又要求受害人購買長年期而且大金額的健身計劃。葉指出,購買的合約假設每星期上1堂,可足夠持續7、8年。

  以不同手法詐騙金錢

  今次案中受害人,葉形容為行為能力和溝通能力稍遜常人,職員以不同藉口向受害人軟硬兼施,包括施壓、威嚇及誘騙受害人購買健身服務,令受害人因受驚而對其唯命是從,整個銷售過程長達2個月,要求受害人簽署不同合約,目的為詐取受害人所有金錢,包括到大型連鎖店購買現金券,更帶受害人到財務公司借貸,令其耗盡積蓄,並背負債務。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第2組指揮官黃志聰表示,健身中心職員除要求受害人以現金支付費用外,亦會教受害人應對銀行職員查詢,以便從銀行提取大量現金,掏空其銀行戶口。職員又以「保密協議」為藉口,威嚇受害人稱破壞協議將會被索償,令受害人一直不敢向家人透露,導致最終因無力償還欠債,飽受壓力,最終被家人發現始揭發事件。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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