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警察宿舍女子涉販毒獲撤控 律政司:现有證據難定罪

2020-05-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沙田法院。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居於青衣已婚警員宿舍的22歲女子,涉嫌收取一個藏有俗稱K仔的氯胺酮毒品郵包,原本被控販毒罪,律政司指證供沒有合理定罪機會,申請撤銷控罪,案件昨日在沙田法院再訊。裁判官聽取律政司解釋後批准撤控,但表明不同意決定。

  22歲被告高可晴,原被控於去年12月12日,在沙田顯徑郵政局側門外非法販運2.96公斤氯胺酮。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是一名不知名男子叫她領取。

  控方早前指案件證據不足要求撤控,但被裁判官拒絕,要求律政司派人到庭解釋。

  案件昨日再提訊,控方堅持撤控,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事前知道郵包內藏有危險藥物,被告亦無收取利益。

  裁判官鄧少雄質疑,以往同類案情案件都足以檢控,辯方在初級偵訊可以挑戰案情,又認為如果陪審團被正確引導很大機會定罪。他表明不同意律政司看法,但指律政司有權獨立決定檢控安排,因此批准撤控,被告當庭獲釋。

  律政司回應傳媒查詢稱,是在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後,認為現時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因此撤銷起訴。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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