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武器女生判囚3个月 法官讚其「有抱負」「有理想」

2020-05-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張佩霖被判刑3個月。图:星島

  【香港商报網訊】去年9月21日屯門发生暴亂。暴徒佔據馬路及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在驅散人群期間,拘捕一名23歲公開大學女學生,並在她身上搜出90厘米長的膠棒,另檢獲面罩、護目鏡等裝備。涉案女生昨日在屯門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竟讚揚她是有抱負、有理想的年輕人,最終仍按《公安條例》判她即時監禁三個月。

  據大公報報報道,被告張佩霖(23歲)被控於去年9月21日,在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外,非法管有一條長 90厘米的膠棒。她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她受審前選擇認罪,盼獲法庭輕判。

  案情指,當日下午有組織發起所謂「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本來獲警方批准,惟不久即有人偏離原定路線,並設路障佔據馬路及投擲汽油彈,警員到場驅散。至傍晚,約200人包圍政府綜合大樓,部分人手持武器,警方當場拘捕多人,包括本案被告張佩霖在內,並在她身上搜獲涉案膠棒及其他裝備。

  辯方求情稱,涉案膠棒本來不屬於張佩霖,當日有身份不明的人將膠棒交給她,她「接棒」數分鐘後被捕。

  裁判官葉啟亮判刑時指出,有關控罪屬於《公安條例》下的罪行,任何已成年的被告一旦罪成,必須被判禁閉式刑罰,最終判張佩霖即時監禁。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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