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國安立法築牢制度根基

2020-06-01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利劍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國家的頭等大事。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國安立法及時必要

  香港回歸以來,特別行政區制度得以確立和有效運行,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也遇到新的問題和挑戰,尤其是近幾年來,在外部勢力的深度干預下,香港陷入極度動蕩,全社會都付出慘痛代價。自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以來,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反華勢力的包庇教唆和資助下,香港反對派、「港獨」組織和香港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屢屢突破底線,公然鼓吹「香港獨立」,當街縱火,四處投擲汽油彈和燃燒彈,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圖謀殺害香港警員,血腥毆打普通市民,製造烈性炸藥,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更與「台獨」勾結,沆瀣一氣,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更毀了一批無知香港青少年學生前程。

  當前香港「症狀」已嚴重危及香港國土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威脅香港法治和市民生命財產,「一國兩制」面臨脫軌的危險。值此緊要關頭,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十分及時、十分必要、十分重要,既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也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更是維護香港的長治久安、繁榮穩定,保障全港市民共同福祉的必行之舉。

  在制訂香港基本法時,考慮到當時的實際情況,中央政府通過香港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體現了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的信任和對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然而,香港回歸近23年來,香港特區政府為此不斷作出努力,卻在反對派百般阻撓下,至今無法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關法律長期「休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權力配置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於世所罕見的「不設防」狀態。

  有助發揮「一國兩制」優勢

  國家安全立法屬於國家立法權,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局勢且無法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作出有關決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問題作出原則性規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訂相關法律,是必然選擇、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等自由不受干預,日常生活不會受到影響,財產安全繼續得到切實保障。中央政府會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保障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時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會損害一切合法權益。

  可以想像,西方反華勢力、香港反對派及香港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出於反中亂港的居心,勢必會對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大肆造謠抹黑、以危言聳聽的慣用伎倆製造恐懼。廣大市民一定要認清他們的本質,要看到中央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要相信只有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定,才能夠解決香港經濟民生等深層次矛盾問題,才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才能為香港贏得更大發展空間。

 

  展望未來,我們相信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夠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別行政區制度,譜寫出經濟繁榮發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繼續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獨特、重要的貢獻。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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