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強調,「香港國安法」立法工作是合憲、合法。中新社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香港近年經歷一些大衝擊,危害國家、香港安全風險的事件自去年6月起更見明顯,強調若不保障國家安全,香港將難以長治久安。她重申,對任何國家而言,國家安全皆屬中央事權,因此「香港國安法」立法工作是合憲、合法,並呼籲目前正妖魔化、污名化「香港國安法」的反對派人士停手,不要與香港廣大市民為敵,因為市民都希望社會回復穩定、可安全地就業和生活。
對外國勢力干預深惡痛絕
林鄭月娥強調,今次立法工作完全合憲、合法,對於任何國家來說,國家安全是一個中央事權,不會讓一個地方政府制訂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她說,香港具有特殊性,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反映了中央對於特區的信任,要求由特區自行立法防止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這不等於中央放棄自己的事和權。
林鄭月娥續說,今次立法工作是合情、合理。她說,「經過了23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裏的一片土地,竟然完全沒有一個可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健全機制,這不單對於香港700多萬人是一個風險位,對於全國14億人民也是一個風險位。經歷了這麼久、等了這麼久,亦見到過去一年發生的事,任何負責任的中央政府都不能視而不理,繼續蹉跎歲月,所以在這個時候採取這個行動是合乎情理,亦得到廣大市民支持。大家都知道,有一個組織在短短10日內已經得到300萬人簽名,我和我的主要官員亦到街站簽名,表示我們支持這個工作。市民支持這項工作,因為市民對於過去一年發生的事或現在仍每日隨時會在香港社會出現的暴力事件,以及外國勢力的干預,已經感到深惡痛絕。」
共同願望是回復社會穩定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國安法」是一條全國性法律,完全明白在條文還未公布時,各方會有一些焦慮及關注。她認為,社會的共同願望是希望回復香港穩定,重申今次要打擊的只是絕少數做出違反國家安全、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的人士,針對的4類行為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保護的是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
林鄭月娥在回應記者提問時重申,「香港國安法」保障的不單是香港的內部安全,它是令香港更有能力保障國家安全,這屬全國性事務。她強調,國家安全應有根本的凌駕性,是凌駕個人自由,例如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個人享有的自由均受制於國家安全。
林鄭月娥表示,雖然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用內地法律制度草擬,但這並不等於完全違反香港市民重視的法律原則,內地所遵循的法律原則和香港相差不大,例如無罪推定、一罪不能兩審、罪刑法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辯護權、檢控舉證責任在控方、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她呼籲市民不須過分擔心,執行這部法律主要是香港特區機構,使用的將會是港人慣常認識的法律制度,因此在法律程序、應用、權力來源等方面均須清晰列明,方能有效地執行這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