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反對美所謂《香港自治法案》

2020-06-2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就美國參議院通過所謂的《香港自治法案》,特區政府昨晚發表聲明表示強烈反對。特區政府發言人敦促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該法案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發言人強調,「在該法案中提及國會對香港事務作出的評論,許多具有嚴重誤導性,更毫無事實根據。」

  發言人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原則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律政司獨立專業檢控

  有關檢控參與非法示威活動的人士,發言人重申,香港擁有穩健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直獨立並專業地履行這個憲制責任,無畏無懼。檢控決定基於可接納和可靠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並嚴格按照公開的《檢控守則》而作出,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訴求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發言人指出,在基本法下,香港巿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並在獨立的司法制度下更形鞏固。

  「制裁」不具法律效力

  發言人指出,港澳辦和中聯辦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港澳辦和中聯辦有權力和責任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正確及貫徹落實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不存在它們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發言人強調,法案的「制裁」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我們促請美方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事,避免採取可能會影響金融機構正常運作及眾多客戶的舉動。

  民建聯譴責美政客「打橫來」

  另外,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嚴厲譴責美國政客「打橫來」,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對於美方打算制裁支持「香港國安法」的商業機構和人士,他指國際與香港之間有很多營商合作,有關做法最終只會傷害美國利益。

[责任编辑:董岳昕]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