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裁決若不公就需要決定是否上訴

2020-08-30 12:39
来源:香港商報網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網誌撰文指出,律政司決定是否上訴等法律程序,都是仔細研究才提出,又指任何人都會犯錯,法官亦不例外。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運用酌情權,或者由於嚴重程序或其他失當,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便要決定是否提出上訴。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期等。她強調,律政司所有決定都是根據法律原則和法庭程序,以及經過仔細研究整體案情才作出的。

  討論不可忽略裁決理據

  鄭若驊又表示,理性和建設性討論法庭裁決,有助提升社會對法治概念的意識,但有時市民太着重案件結果,忽略闡述判決所涉的法律和證據基礎。只有了解裁決的理據,大家才能夠理性地參與社會上的討論。

  此外,律政司在2018年在網站推出了「重要判決摘要」的專頁,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和終審法院所頒下的重要判決整理為摘要。所選取的案件,都是涉及事關重要的法律原則、關乎公眾利益,又或是廣受社會關注,每份摘要都列出案件的簡單背景資料、法律爭議點以及法庭裁決的要點,但當中絕不會加入任何個人意見,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夠客觀地了解法官作出裁決的理據。

  續向學生灌輸法治精神

  鄭若驊希望「重要判決摘要」可以讓大眾更了解法律制度的運作,並且對一些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正確法律原則感到興趣。她續稱亦與教育局局長的目標一致,透過向學生灌輸《基本法》和法治精神,從而培養他們的正確價值觀。律政司在未來會繼續推動提升能力建設項目和加強與本地和國際持份者的協作,以達成「法治公義、普惠共享」的目標。(記者 戴合聲)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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