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參與未經批準游行違法亦不利防疫

2020-09-06 12:56
来源:香港商報網

  网上有人发起今日下午在九龙区游行,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是违反公安条例,加上现时仍处於仍疫情期间,希望计划参与或组织的人士,由疫情角度考虑。

       他指社会为控制疫情牺牲很多,质疑为何仍要聚集大批市民、警员和记者,增加感染风险。

  警方重申,有關遊行並沒有通知警方,屬於《公安條例》下未經批准集結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下受禁群組聚集。任何人組織或參與上述活動,進行任何擾亂公眾秩序或暴力衝擊行為,均屬違法,犯案者必須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

  警方警告,示威者切勿誤以為「犯完法就走」便不需承擔法律後果。警務人員執法不分昼夜,對有組織及可預見的違法活動採取零容忍態度。

  警方稱,已經在西九龍一帶部署足夠警力,全港警區亦已提高戒備,加強巡邏及截查可疑人,及早預防罪案。警方現正密切留意各區情況,如發現或預視有任何違法事件發生,警方將會迅速介入,果斷執法。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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