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紹聰:內地公安逮捕「12瞞逃」證明有足夠證據

2020-09-28 14:42
来源:香港商報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今日(28日)表示,12偷渡港人涉嫌非法進入內地水域被捕事件,如果内地公安取得逮捕令,證明有足夠證據讓公安繼續拘留嫌疑人和調查案件;如果缺乏證據,公安則可能要放人。他說不掌握案情和證據,難以準確估計批捕的機會。

 蘇紹聰表示,如果公安掌握證據12人涉嫌其他新罪名,檢察院可能以有關罪名予以起訴。

 蘇紹聰認為,「官派律師」等於香港法院的義務律師,如果嫌疑人已成年並委託了律師,突然有其他人為其另聘律師的話,公安會很難處理。他相信,雙方存在溝通問題,自己曾經處理很多客戶被內地公安拘留的案件,他建議家屬到內地,與當地律師約見辦案部門理解案件,甚至安排會見當事人,當事人絕對有權更換律師。

 對於有家屬委託的律師被指受到當局壓力退出案件,蘇紹聰認為只是傳聞,自己親身處理跨境案件時,内地公安都相当注重程序公義,形容當局「執得好正」,不接受任何取巧的地方,家屬應該到當地搞清楚情況,即使隔離14日都是值得,以免揣測,無補於事。

[责任编辑:岳昕]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