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竹笙樣本防腐劑超標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2020-10-21 15:28
來源:香港商報網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竹笙樣本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涉事產品為香港啟泰的竹笙,產地中國,分銷商為啟泰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淨重每包80克,此日期前最佳為2021年8月19日。

 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沙田一店鋪抽取上述竹笙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四千七百九十四點三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五百,而該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指,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而有關分銷商亦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分銷商熱線2580 1560,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發言人表示,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記者葉珮如)

[責任編輯:蔣璐]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