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監局成立紀律處分委員會小組

2020-10-30 14:41
來源:香港商報網

 10月30日,保監局宣布成立紀律處分委員會小組作為持牌保險中介人和獲授權保險公司全新紀律處分機制的一部分。

 保監局獲《保險業條例》第41章賦權向獲授權保險公司和持牌保險中介人採取紀律行動。新成立的紀律處分委員會小組將會是保監局紀律處分程序的必要部分紀律處分委員會將負責作出紀律處分的決定。

 小組由保監局董事局成員以及具豐富經驗的法律界、金融界和其他界別的專業人士組成包括一名高等法院前任法官、著名大律師、律師以及保險業和其他行業的專家他們均曾參與紀律處分或相關工作。小組成員由保監局委任並且可以續任任期為三年即由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成員名單已載於附件及保監局網站。(記者 鄭姍姍)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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