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轉發警員資料 男子承認蔑視法庭判囚21日

2020-12-28 16:30
來源:香港商報網

 高等法院去年10月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公開發布警員和其家屬的個人資料。去年11月,一名27歲店鋪東主陳健聰,在西灣河交通警開槍事件發生當日早上,在個人Facebook帳戶公開轉發4則帖文,內容包括警員照片及其妻女的個人資料等。他承認蔑視法庭,今日(28日)被判囚21日,不得緩刑,兼付訟費2萬元。(網上圖片)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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