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5萬元

2021-01-04 18:48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僱主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向一名僱員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裁斷款項,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被判罰款合共5萬元。上述僱主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支付35000元的工資予一名僱員,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約36000元的裁斷款項予該名僱員。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以及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處方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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