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潘樂陶僭建案上訴

2021-01-08 15:01
來源:香港商報網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因在屯門小欖獨立屋僭建水池構築物而被屋宇署票控,被裁定僭建罪名成立,罰款2萬元。潘樂陶就定罪及刑罰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法官杜麗冰今日(8日)下午頒布書面判詞,指裁決官裁斷正確,定罪穩妥,而且控罪最高罰款為40萬元,但潘樂陶只是被判2萬元,故並非嚴厲刑罰,最終駁回其定罪及刑罰上訴。

 潘樂陶被指在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花園,興建水池構築物,事前未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違反建築物條例,去年4月在西九龍法院裁定罪成。(圖:商台)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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