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至10000個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配額翻倍

2021-03-01 16:56
來源:香港商報網

 澳門新聞局1日發布消息稱,經珠澳兩地政府協商,定於今年3月15日起實施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第五階段申請條件和配額政策,符合條件的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和駕駛人,可向珠澳兩地有關部門申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同時,配額總量由去年的5000個增加至10000個。

 本次開放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新增允許年滿18周歲的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申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每部車輛可登記兩個持內地駕駛執照的駕駛者。

 符合原申請條件(例如澳門居民在橫琴工作、居住及投資)的澳門機動車優先申請。

 另外,為便利珠澳兩地政府交流,亦新增允許有工作需要的澳門公務車輛申請入出橫琴資格,以促進在深度合作背景下政府層面的緊密溝通與協調。

 開放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是中央惠澳政策的重要體現,也是粵澳合作的重大成果,自2016年12月實施以來,按照「按部就班、逐步開放」的原則配額總量由最初的400個,逐步增加至本階段的10000個,大大促進兩地人員便利往來。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第五階段申請條件

 澳門機動車所有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

 (一)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註冊設立一家獨立法人公司,在橫琴具備實體經營場所並已實際運營開展業務,允許申請3個以內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二)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新區購置房地產(獨立車庫除外),允許每個單位申請1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三)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並在橫琴繳納社保,允許申請1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四)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屬於橫琴新區引進特殊人才,或與橫琴新區管委會(及下屬國有企業)有合作協議的澳方派出機構派駐橫琴的工作人員,憑澳方派出機構和橫琴新區管委會政府部門(及下屬國有企業)出具的證明材料,允許申請1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五)澳門機動車所有人為年滿18周歲的澳門居民,允許申請1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使用此款申請條件辦理的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總量不超過5000個,先到先得。琴、澳兩地政府部門可根據橫琴口岸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況制定當前季度可供申請的配額數量計劃,報琴、澳兩地政府同意後公布實施。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及下屬機構,允許為其所有的澳門公務車輛申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頂圖:橫琴口岸。  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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