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中大學生會「煽獨」不能姑息

2021-03-02 04:22
來源:香港商報

 今年當選的中大學生會內閣「朔夜」,公然在參選宣言及媒體訪問中抹黑反對香港國安法,更煽動抗爭鼓吹「港獨」,引起社會輿論嘩然,中大校方隨即出手,暫停為其提供行政與大學場地支援、暫停代收會費、暫停該會相關學生在校內不同委員會的職務,並要求該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中大校方的反制,說明中大要與這個「獨莊」劃清界線,表明「獨莊」與校方無關,也不會再提供各種支援。面對校方的強硬立場以及社會輿論的譴責,「朔夜」終於在社交網站表示,正式撤回參選宣言及政綱等有關文件,但未有交代原因。

 校方反制「獨莊」

 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校方的強硬立場發揮了效果,表明不會為其違法行為「背書」,有關人士隨時要為自己行為承擔刑責,令「朔夜」一眾幹事知道玩出火,於是急急收回參選宣言,這既表明這些「港獨」分子的膽怯,更說明他們自己也是心中有鬼,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紀,當中包括:

 一是公然挑戰香港國安法,其參選宣言將國安法稱之為惡法,鼓吹國安法頒布後香港處於所謂「黑暗時刻」,將暴徒視為「義士」,更揚言要「竭盡所能對抗不義政權」,同時在宣言更提出要解散警隊。國安法是香港的重要法律,「獨莊」現在不但要推翻國安法,更要對抗及顛覆政權,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組織、策劃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警方完全可以依法作出拘捕。

 二是企圖阻礙中大的國安法教育,揚言要抵制國安法教育在校園的實施。中大推動國安法教育理當所然,「獨莊」企圖抵制及阻礙校方推動國安法教育,甚至語帶威脅恐嚇校方,不但違反校規,更觸犯法例,理應嚴懲追究。

 三是刻意抹黑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煽動學生仇恨和對抗情緒。其宣言對國家肆意抹黑,表示要抵制所謂中國文化入侵,刻意割裂香港與內地文化同根同源的聯繫,更在校園煽動學生對抗情緒,鼓吹建立「黃色經濟圈」,「將港人的抗爭意識延續下去」云云。這是公然「煽暴煽亂」,中大學生會目無法紀,絕對不能姑息。

 四是鼓吹「港獨」,刻意割裂內地與香港的關係。「獨莊」宣言中所有關於內地的內容,均以中國稱之,將國家憲法故意稱為「中國憲法」,更聲言「使各個產業不得不依賴中國」「來自中國的同化只會使我們更加團結」。這樣的表述不是隨意為之,而是別有用心地割裂內地與香港關係。這個「獨莊」的所有文宣內容,都帶有鼓吹兩地區隔、挑動兩地對立、企圖將香港與內地割裂出去的含義和內容,是名副其實的「港獨」文宣。

 應追究有關人員刑責

 這些所為足以表明「朔夜」的宣言,是違法「煽獨煽暴」宣言,是公然挑戰香港法紀、挑戰中大校規的宣言,這樣的宣言出自所謂大學學生會之口,中大校方理所當然要作出追究及反制。現在「朔夜」終於知道問題嚴重,隨即收回其宣言,說明這些「港獨」分子一直企圖試探及挑戰國安法底線,以為大學是他們違法「煽獨」保護傘,現在中大校方的強硬表態,隨即令他們大驚失色,急急收回宣言。但問題是犯法就是犯法,做過的行為、發表過的言論、發出過的宣言,不是說收回就收回,也不代表宣言收回了就不用承擔刑責。

 對於「獨莊」公然挑戰法紀、挑戰國家主權的行為,絕對不能姑息,更加不能因為他們的學生身份就隨意包庇,否則只會令一些「港獨」分子更加有恃無恐,更加視法律如無物。對此,校方一方面應該馬上追究及嚴懲有關學生,包括終止相關幹事的學籍,另一方面警方應主動調查一眾幹事觸犯國安法的行徑,顯示香港對於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才可以真正讓校園回復平靜。(何子文)

[責任編輯: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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