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全文

2021-05-31 10:48
來源:讀特客戶端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21年5月16日在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駱文智

 各位代表:

 我受市六屆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六屆人大主要工作

 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市人大常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工作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圍繞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發展大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圓滿完成了本屆人大常委會各項目標任務,為深圳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本屆常委會共召開會議52次,新制定法規31部、修改法規41部、廢止法規12部,對145部現行有效法規進行技術性修改,作出法規性決定6件、法規解釋1件,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114項,開展執法檢查16項、專題詢問5次、專項視察60次、專題調研51項、計劃預算審查監督68項,開展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230件,依法作出重大事項決議決定45項,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830人次。代表提出議案建議4734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人大常委會迅速行動、主動作為、勇於擔當,第一時間向全市各級人大代表發出倡議書,廣大代表積極響應、捐款捐物,堅守一線、抗擊疫情,用實際行動展現人大代表大愛情懷和責任擔當。及時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深入開展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復學複課調研檢查,並慰問一線醫務人員、公安幹警和社區工作人員,派出機關幹部到街道參與疫情防控、協助企業復工復產,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黨委決策部署有力落實

 市委高度重視和支持人大工作,召開市委人大工作會議,出台《中共深圳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每年聽取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始終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統籌推進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工作,堅持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工作、重要情況,主動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並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貫徹落實。

 持之以恆強化理論武裝。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作為常委會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統攬和指導人大一切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深圳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深調研」要求,就強化城市依法治理以及推動「十四五」規劃編制,確定15個專題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在全市各級人大代表中開展「我為『十四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共收到655名人大代表意見建議1513篇。

 紮實推進《意見》貫徹落實。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及時梳理出第一批立法需求項目清單,提出需要制定和修改創新變通的經濟特區法規66件。在全市人大系統深入開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勇於實踐創新、當好先行示範「大學習、大討論、大提高」活動,並制定兩項實施意見,形成多方參與、比學趕超、勇於先行、當好示範的良好氛圍。

 深入實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對照《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6大領域、27項改革舉措、40條首批授權事項,做好與改革要求相關聯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建立健全與改革相配套的法規體系。目前,已有26項改革內容寫入了已出台的相關法規,需要制定的9部新興領域法規中,個人破產條例、健康條例已制定出台,其它正有序推進。

 二、全面加強法治保障,立法引領作用充分發揮

 常委會堅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雙區」建設、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和設區的市立法權,加強重要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出台了一批具有全國首創性和引領性、體現改革創新、先行示範的法規,以良法引領改革、推動發展、保障善治。

 加強憲法宣傳貫徹實施。依法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和執行的決定》,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憲法全面實施座談會,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積極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認真抓好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切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加強改革創新領域立法。制定或修訂科技創新條例、個人破產條例、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科學技術普及條例、質量條例、人才工作條例、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商事登記若干規定、深圳國際仲裁院條例等法規,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其中個人破產條例的出台被評為深圳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加強社會治理領域立法。制定或修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股份合作公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城市更新條例、排水條例、文明行為條例、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平安建設條例、綠色金融條例、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規定等法規,推動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強民生建設領域立法。制定或修訂健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條例、醫療急救條例、社會養老保險條例、控制吸煙條例、食品安全監督條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養老服務條例等法規,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監督工作實效持續增強

 常委會堅持依法監督、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加強對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五個率先」重點任務、實施綜合改革試點27項改革舉措、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以及民生事業的監督,認真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等執法檢查,着力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更好助力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

 圍繞改革發展重點開展監督。聽取和審議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創新驅動發展情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四個千億」政策執行情況、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外貿發展情況、旅遊業發展情況、高端人才引進情況、優化營商環境情況、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發展情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情況、「十四五」規劃編制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創新計劃預算審查監督機制,完善預算聯網監督系統,依法審查批准年度預決算、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監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圍繞社會治理難點開展監督。聽取和審議我市應急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建設情況、污水管網建設情況、固體廢物處置情況、土壤和噪音治理情況、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水污染防治和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進展情況、加大統籌力度解決道路反覆開挖落實整改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視察我市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水質保障工程、垃圾分類工作推行情況、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情況、軌道交通建設情況、新建口岸與老舊口岸改造情況等,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

 圍繞群眾關注熱點開展監督。聽取和審議我市教育改革發展情況、學前教育發展情況、職業教育發展情況、高中教育發展情況、民辦教育發展情況、中醫藥發展情況、「三名工程」實施情況、社會力量辦醫情況、醫療保障情況、社會救助情況、文體設施建設情況、安全生產情況、食品安全情況、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扶貧協作情況,以及法院、檢察院加強營商環境司法保障情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情況、審判權檢察權運行機制改革情況、公安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情況、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推動加快補齊民生領域短板。

 四、注重抓大事議大事,重大事項決定有效開展

 常委會堅持抓大事、議大事,聚焦事關全局、事關根本、事關長遠的重大問題,依法有序開展重大事項決定工作,充分反映民意,廣泛凝聚共識,確保人民當家作主落到實處。

 健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出台《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工作規範》,細化和完善重大事項議題的提請、審定、報批、調研論證、審查以及表決等工作程序,促進決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學化。

 依法規範作出重大事項決定。依法作出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的決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推動法治城市示範建設的決定,依法決定每年11月1日為深圳企業家日。

 加強決定貫徹實施情況監督。將決定權和監督權有機結合,通過視察調研、專題詢問、聽取專項工作匯報等方式,對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等決定的實施情況開展檢查,切實保證決定的貫徹落實。

 五、聚焦群眾關心關切,代表依法履職富有成效

 常委會堅持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不斷完善代表履職機制,拓展代表履職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盡責,代表工作更接地氣,代表履職更具活力,代表建議更貼民意,有8名人大代表入選「深圳經濟特區40年40人」。

 拓展聯繫群眾的廣度和深度。建立覆蓋全國、省、市、區四級人大代表的社區聯絡站網絡平台,以及「代表議事會」「代表大講堂」「代表電視問政會」等履職平台,做精做優「代表來了」「履職中的人大代表」「代表訪談」等代表履職電視欄目,精心開展「代表活動月」活動,實現代表聯繫群眾「所有社區全覆蓋、收集民意全方位、服務群眾全天候」。2019年「代表活動月」被評為「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

 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質量。按照「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的要求,建立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反饋、督辦和考評機制,以及常委會聽取和審議重點建議辦理情況報告制度,對一批已辦結議案建議開展「回頭看」,推動代表建議答覆和落實「雙滿意」,《人民代表報》《廣東人大信息》刊登了我市辦理代表建議經驗做法。

 提升代表履職服務保障水平。健全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工作制度,認真組織代表參加各種履職活動,加強代表履職培訓,共有代表450餘人次列席常委會會議,代表2.5萬餘人次參加立法、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代表2500人次參加各類培訓。建立代表履職檔案,組織開展選區人大代表述職活動,代表履職能力和履職積極性進一步增強。

 六、着力夯實基層基礎,區街人大工作更加紮實

 常委會堅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上下聯動,注重總結經驗、培育典型、推動創新,持續加強基層人大規範化建設,不斷鞏固和提升基層人大建設成果,全市人大基層基礎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抓好區街人大組織建設。推動全市74個街道成立人大工作委員會,構建「站點家一體建設」模式,共建立代表社區聯絡站242個、代表聯絡點658個、人大代表之家64個,以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講基地12個,區街人大規範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支持基層人大創新實踐。舉辦基層人大創新案例研討推進會,在全市推廣民生實事票決制等13項創新案例,制定《關於在全市開展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打造基層人大創新實踐的深圳模式和品牌。

 加強市區人大聯動協同。堅持全市人大工作「一盤棋」,定期召開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聯席會,出台《關於大力推進我市各區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組織市、區人大代表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視察調研、人大代表電視問政會等活動。

 七、加強人大自身建設,履職能力水平不斷提升

 常委會堅持以黨建為引領,全面加強組織、思想、作風、能力建設,完善工作機制,打造過硬隊伍,錘鍊優良作風,切實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強化常委會黨組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着力構建黨組書記負總責、黨組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機關黨委牽頭統籌、黨務部門督促推進、黨支部具體落實的總體工作格局。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健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和長效機制,着力打造高素質黨務幹部隊伍,不斷提高黨建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水平。

 強化思想作風建設。紮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認真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紮實開展紀律教育月和模範機關創建活動,認真抓好機關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強化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廉潔意識,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工作氛圍。

 優化幹部隊伍建設。嚴格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面向全國選調5批共29名優秀年輕幹部和8名法律專務,幹部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幹事創業積極性、主動性明顯增強。紮實開展「一對一」掛點聯繫街道社區工作,選派8批共24名幹部到基層參與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工作,充分發揮人大黨員幹部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展現人大機關良好形象。

 常委會還積極開展外事僑務工作,共接待來自35個國家的議會等高級別代表團79批,組團出訪19批共36個國家,加強與各國議會的交流聯繫。紮實做好群眾信訪工作,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加大信訪事項統籌督辦力度,推動解決一批群眾合法訴求。深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做好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實現貧困戶、貧困村兩個100%脫貧出列目標。着力加強新聞宣傳工作,主動適應媒體融合發展態勢,加強對常委會重點工作的宣傳,製作了全國第一首以人大代表的初心和宗旨為主題的MV作品《代表人民》,特區立法等工作經驗做法被《人民日報》、新華網、人民網等中央主要媒體宣傳報道。

 各位代表、同志們,六屆人大常委會所取得的成績,根本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是市委正確領導的結果,離不開全體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市人大各專工委以及人大機關工作人員的團結奮鬥、積極進取,離不開「一府一委兩院」及各區人大常委會的協同努力、密切配合,離不開全市人民、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熱情參與。在此,我謹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所有關心支持幫助常委會工作的同志和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的工作,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常委會工作同新時代、新任務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現在:常委會會議審議建議落實督辦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立法質量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升;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強化;代表履職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和基層人大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六屆人大工作主要體會

 回顧六屆人大履職實踐,我們深刻地體會到:

 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徵和最大優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證和關鍵所在。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確保人大工作始終沿着正確政治方向穩步前行。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始終擁有深厚堅實的根基,我們的事業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

 必須堅持依法履職,推動法治城市示範建設。人大及其常委會處在民主法治建設的第一線,在全面依法治國中負有重大職責。必須充分發揮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才能更好地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為推進改革開放、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必須堅持圍繞中心,主動服務全市發展大局。人大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職責所在、擔當所向。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推動人大工作,才能增強人大工作針對性、實效性和權威性。

 必須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激發人大工作活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探索建立、鞏固完善的,也必然要在黨和人民的創新實踐中不斷實現新的發展。必須把堅定制度自信與堅持改革創新統一起來,才能不斷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推進人大工作實踐創新。

 今後五年工作思路

 今後五年工作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第七次黨代會確定目標任務,緊緊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牢牢聚焦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範區「雙區」建設,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上勇於實踐創新、當好先行示範,為深圳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應有貢獻。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作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則,認真貫徹市委堅決落實「兩個維護」十項制度機制實施方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一)堅持不懈強化思想理論武裝。堅持第一議題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覺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牢牢把握黨和國家事業大局。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對大局的科學洞察和戰略統籌,統一思想、深化認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心懷「國之大者」,增強政治自覺,找准履職切入點、着力點,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一項一項落實到立法、監督、代表、自身建設等各項工作中去。

 (三)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黨建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進模範機關創建,認真落實市委關於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全面提升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水平。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高標準高質量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引導全體黨員幹部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二、深入推進憲法實施,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

 全面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機制,着力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

 (一)切實維護憲法權威。全面落實憲法確立的國家指導思想、制度、原則和規則,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推動和保障憲法實施。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保障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二)全面加強憲法監督。紮實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新的水平。堅持依法立法、依憲立法,並根據上位法修改情況,及時組織對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以更加完備的法規推動憲法實施。全面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將政府規章和「兩院」涉及審判、檢察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實現審查工作全覆蓋。

 (三)着力強化憲法宣傳。建立健全黨員幹部學習憲法制度,教育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帶頭樹立憲法意識,培養憲法思維。認真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增強國家公職人員對憲法的敬畏感。組織好國家憲法日活動,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引導全社會堅定憲法自信,自覺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三、全面履行各項職責,為先行示範區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的新形式、新路徑,不斷健全完善決策科學、執行有效、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保證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深圳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使立法權,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切實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堅持立法先行,健全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銜接機制,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發揮特區立法對改革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緊扣改革需要,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適時制定或修改需要創新變通的特區法規,及時向全國人大、國務院提請需要在深圳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部分規定,並爭取全國人大授權我市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就重大改革事項進行專項立法。統籌有效推進,全面落實常委會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及時研究新業態新模式方面的立法需求,建立健全社會治理和綜合改革試點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規體系,以高質量立法保障和促進高質量發展。

 健全完善立法體制和機制。落實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在確定立法項目中,健全社會公開徵集、政府部門建議、人大統籌確定的立法項目提出機制。在起草法案中,加強人大重要法規草案的牽頭組織起草工作,對有關方面起草的法規草案要提前介入。在審議修改中,健全完善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立法聽證、立法辯論等制度機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在立法後評估中,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公眾參與原則,全面了解掌握法規實際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提高立法的精細化、精準度、針對性。

 加強重要和新興領域立法。未來5年計劃制定和修改法規超過100部,重點是圍繞「雙區」建設和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開展立法,包括制定和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細胞和基因產業促進條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條例、地方金融條例、外商投資促進與保護條例、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社會信用條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社會建設促進條例、城市安全發展條例、城市軌道交通條例、學前教育條例、職業教育條例、醫療條例、中醫藥條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綠色建築條例等法規。

 (二)依法行使監督權,始終堅持依法監督、正確監督、有效監督。

 突出監督重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聚焦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事關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難點問題、事關民生的熱點問題開展監督,尤其是加強對落實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五個率先」重點任務、實施綜合改革試點27項改革舉措、「十四五」規劃綱要執行情況,以及構建新發展格局、城市依法治理、保障增進民生福祉等方面監督,依法做好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工作,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跟蹤監督力度,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見效。

 改進監督方式。綜合運用多種形式依法開展監督工作,不斷完善監督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寓支持於監督之中,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完善執法檢查工作機制,緊扣法律規定逐條對照檢查,發揮好「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推動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開展市、區兩級人大聯動監督,凝聚監督力量,發揮整體監督效應。

 增強監督實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把審議意見的落實作為人大監督的重中之重,健全交辦和督辦制度,加強審議意見的跟蹤落實,推動「一府一委兩院」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對一些事關改革發展大局、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強化跟蹤檢查監督,確保監督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完善監督公開制度,把人大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增強監督工作透明度。

 (三)依法行使決定權,始終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注重精準選題。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法律法規實施中的突出問題、社會普遍反映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改革舉措,列入重大事項範疇,在充分調研、發揚民主、科學論證的基礎上,依法及時作出符合黨的主張、體現人民意志、切合深圳發展實際的決議決定,推動黨委決策有效落實。

 完善工作機制。健全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辦公廳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協調機制,及時溝通協商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議題,進一步規範提出議案、審議討論、表決通過、公布實施和跟蹤落實等工作程序,切實提高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水平。

 推動有效執行。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跟蹤督辦制度,堅持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與監督權、任免權有機結合,定期組織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通過開展視察調研、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滿意度測評,加強對決定執行情況的檢查,保證決議決定執行到位。

 (四)依法行使任免權,始終堅持黨管幹部、嚴格程序、依法任免。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權相統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委人事安排意見,把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貫穿於任免工作中,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使黨組織推薦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領導人員,確保黨委人事安排意圖得到貫徹落實。

 嚴格任免工作程序。認真組織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增強擬任命人員法律意識。依法組織選舉前見面、任前見面表態發言和任免審議,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知情權,讓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加深入全面了解被推薦人選和擬任命人員相關情況,真正做到見其人、知其德、聞其績。

 強化依法履職監督。落實《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對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依法履職情況監督的暫行辦法》,認真組織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依法履職情況,檢驗任命幹部依法履職的工作成效,促進任命幹部進一步增強對人大負責、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

 四、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創新

 堅持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內容和形式,進一步鞏固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制度優勢。

 (一)落實「兩個聯繫」工作制度。健全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專門研究人大代表工作機制,密切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全面加強人大代表之家、代表社區聯絡站、代表聯絡點規範化建設,完善聯絡活動形式,拓展聯絡網絡平台,使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形式更加多樣、內容更加豐富、成效更加明顯。

 (二)推進代表履職平台建設。做好代表參與立法、監督等組織工作,堅持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會議制度,以及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制度。深入開展「代表活動月」「代表議事會」「代表大講堂」等活動,不斷做精做優「履職中的人大代表」等代表履職電視欄目,充分發揮代表小組、專業小組、專題監督小組作用,推動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常態化、制度化。

 (三)提高議案建議辦理水平。按照「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要求,健全領導領辦和單位負責人、具體經辦人分級負責機制、代表建議辦理考評機制、常委會聽取和審議重點建議辦理情況機制,集中督辦連續多年反覆提出的議案建議。完善辦理工作全流程、動態化電子台賬管理制度,認真組織開展建議辦理「回頭看」,實現建議辦理答覆和落實「雙滿意」。

 (四)優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統籌開展代表初任學習、履職學習、專題學習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時向代表通報重要工作開展情況。深入推進「智慧人大」建設,提高代表履職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全方位報道宣傳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充分展現代表履職風采和履職成效,講好人大故事,發出人大聲音。

 (五)加強對代表的履職監督。全面加強新一屆人大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風、紀律建設,督促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代表職責。健全代表履職檔案,詳細紀錄代表大會期間及閉會期間的履職情況。全面開展代表向原選舉單位或選區選民述職活動,增強代表自覺接受監督的主動性,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莊嚴承諾。

 五、強化基層人大建設,努力提升區街人大工作能力水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精神,深入實施「鞏固基礎、強化履職」兩年行動計劃,把加強基層人大工作作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推進依法治市的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抓緊抓好。

 (一)促進基層人大規範建設。健全基層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機制,提升基層人大會議組織、代表作用發揮以及監督、決定、任免工作規範化水平,推動基層人大配齊配強人員、強化硬件建設、落實經費保障。圍繞規範「站點設置、組織管理、活動內容、工作制度、意見處理」等五方面內容,高標準推進代表聯絡站樣板站和基層人大工作示範區、示範點建設。

 (二)激發基層人大創新活力。鼓勵和支持基層人大積極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不斷豐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全面推廣民生實事票決制、全口徑全過程預算監督制度、代表議事會等基層人大創新案例,探索街道選民代表會議制度。加大優秀創新案例的宣傳力度,推動創新制度化、常態化,擴大創新實踐的輻射面和影響力。

 (三)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實效。注重統籌市、區、街道人大工作,主動將基層人大工作納入市人大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聯席會,加強對基層人大工作的指導和統籌協調。強化對基層人大負責同志和人大代表的培訓,積極開展四級人大代表聯合視察調研、監督檢查等活動,聯動履職,增強合力,整體推進。

 六、着力改進工作作風,全面加強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

 大力弘揚特區精神和踐行新時代深圳精神,持續加強人大自身建設,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隊伍,建設讓黨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範機關。

 (一)弘揚學習之風。主動順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堅持勤奮好學、勤學善思,深入學習憲法、法律和有關法規,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和其他各方面知識,加快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豐富知識儲備,努力做到學以立德、學以增智、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依法履職、建言獻策能力,使思想、能力、行動跟上時代前進步伐、滿足事業發展需要,在新時代更好地擔當新使命、展現新作為。

 (二)弘揚務實之風。堅持求真務實工作作風,保持昂揚向上精神狀態,積極主動擔當作為,以實幹精神創造優異業績。認真落實市委「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要求,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開展調研,深入基層、深入一線了解實情,有效發揮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立法聯繫點等平台作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深入思考、認真分析、提出對策,在立法、監督等工作中拿出一批有分量的調研成果、提出有質量的意見建議。

 (三)弘揚清廉之風。堅持把對黨絕對忠誠作為廉政建設的根本要求,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廉政建設的首要任務,把擔當實幹作風作為廉政建設的常抓內容,把規範權力運行作為廉政建設的治本之策,把事前預防作為廉政建設的關鍵環節,把強化執紀問責作為廉政建設的有效保障,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着力營造風清氣正工作環境。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深圳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市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圍繞「雙區」建設和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依法履行職責,勇於實踐創新,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效率、增強監督工作實效、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提升履職能力水平,推動新時代深圳人大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先行示範,奮力推動深圳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以實際行動和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2021年擬安排法規項目27部,其中新制定法規19部,修改法規8部,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20項,開展計劃預算審查監督11項、專項視察13項、執法檢查2項、專題詢問2項和專項課題調研8項。具體抓好五項工作:

 一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確政治方向。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人大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加強政治建設,提升政治能力,強化政治擔當。

 二是提高立法質量效率,以更優立法保障助推「雙區」建設。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加快推進重要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形成一批具有引領性創造性、可複製可推廣的立法成果,充分發揮立法對改革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三是切實增強監督實效,以更大力度服務全市發展大局。緊緊圍繞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五個率先」重點任務、深圳綜合改革試點27項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等方面開展監督,在推動「十四五」高質量開局中彰顯擔當、體現作為。

 四是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以更實舉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優化代表履職平台建設,拓寬代表參與立法、監督等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全力打造代表履職深圳品牌。

 五是着力加強自身建設,以更好作風展現人大擔當作為。深入推進模範機關創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始終踐行初心使命。

 各位代表,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真抓實幹,勇當為民服務孺子牛、創新發展拓荒牛、艱苦奮鬥老黃牛,永葆「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干」的作風,以一往無前的奮鬥姿態、風雨無阻的精神狀態,奮力推動深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勇當尖兵,以實際行動和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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