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批評上市公司核數師未能察覺重大錯報

2021-07-02 20:21
來源:香港商報網

 財務匯報局(簡稱財匯局)公布,在6月15日採納一份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未能察覺綜合財務報表中出現每股收益的重大錯報。今次是該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而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一份調查報告。

 財匯局表示,相關審計已於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並已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而有關個案由一家監管機構於2017年4月轉介至財匯局,該局隨後在2018年2月展開調查及查訊。

 據財匯局的公告指出,該錯報出現在某上市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綜合財報表中,該上市公司未能就匯報期間發行的紅股股份、公開發售股份影響,對平均股數作出考慮,從而低估了平均股數,因此嚴重高估了每股收益。

 財匯局批評,該上市公司核數師未能察覺重大錯報,並發出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同時斥該項目的合夥人明顯未能充分理解適用的財務匯報準則,特別是本應採用的特別考慮因素,因此沒有運用適當的專業判斷。

 財匯局認為,若該上市公司核數師運用恰如其份的理解,並設計和執行適當的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評估2015年財務報表中展述的每股收益,便應可察覺重大錯報,並可通過與管理層和審計委員會討論,以確保2015年財務報表的準確或發出保留意見。

[責任編輯:謝燁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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