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煽動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 今日判刑

2021-07-29 10:36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告唐英傑,27日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俱罪名成立。高等法院今日(29日)聽取辯護方求情後再判刑。

 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倒3名警員,27日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罪成。法院首次裁定所謂「光時」口號有「港獨」及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之意,而被告唐英傑展示「光時」口號的自然及合理效果及語境因素,在案發日能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根據《香港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最高刑罰則為監禁5至10年。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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