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

來源:中新社 

2020-08-14  普通話

  中新社北京8月14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4日发表文章稱,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人民币已追繳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針對賴小民的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賴小民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此外,賴小民還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币2513萬餘元。

  賴小民案涉案財物數量大、種類多。據賴小民案專案組介紹,審查調查過程中,審查組依法對賴小民辦公室、住宅、財物藏匿地等涉案場所進行了搜查,對涉案現金、貴重物品、房產、文件資料等進行了查封、扣押,對相關銀行、證券、保險賬戶進行了查詢、凍結。對不便搬運、保存及價值不大仍需進一步核實的部分物品原地封存。審查期間,相關涉案人員主動上交了部分涉案財物。審查組全力開展追贓工作,加強與公安機關、銀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華融公司的協調溝通,多措並舉對資產、資金進行變現、追繳。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到位,剩餘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紀檢監察機關對已查封、扣押、凍結的賴小民犯罪所得財物,隨案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系違紀違法所得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收繳,上繳國庫。

  據報道,針對賴小民系列案件中「一把手」作案、內行作案、團夥式作案等特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深入查找金融風險背後隱藏的腐敗問題,對利用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權、國有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權、信貸資源配置權、重大項目審批權等以權謀私、靠企吃企、損公肥私的腐敗分子嚴肅果斷查處。

  賴小民案件不僅暴露出此前華融公司內部監督形同虛設,也反映出外部監管存在明顯的短板漏洞。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督促銀保監會機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管流程再造、監管協同推進,減少監管盲區和真空,提高監管效能。督促完善行業治理,抓緊修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完善行業发展和日常監管的法律依據,推動會管經營類機構形成良好的現代公司治理體系。

  據《中國共產党紀律檢查機關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暫行規定》,所謂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證明違紀違法行為的款物和違紀違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房產、金銀珠寶、文物古玩、字畫、家具、電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2020年1月,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披露,賴小民在北京某小區一處房屋內專門藏匿贓款,他管它叫做「超市」。賴小民實際收受的高達17億餘元的涉案財物,並非都是藏在其所謂「超市」裏的巨額現金,其構成是多種多樣的。除了現金,還包括大量房產、股權、名貴字畫、高檔汽車、黃金製品、名表、珠寶首飾等。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李豔茹介紹,審查調查中,審查組扣押了大量本外币現金、金銀製品、字畫、汽車、購物卡等物品,凍結了銀行、證券、基金賬戶,查封了賴小民位於北京、珠海、海南等地房產多套、車位多個。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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