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新增12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來源:人民網 

2020-08-14  普通話

  【香港商報網訊】據人民網8月14日消息,日前,海關總署发布《關于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范圍的公告》。公告指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党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发展,海關總署決定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范圍。

  公告指出,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試點工作有關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執行。

  本公告自2020年9 月1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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