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新社
據中新社報道,全國掃黑辦19日在北京舉行新聞发布會,通報发布廣東陳永森案等4起壟斷行業領域的黑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件。
據廣東省政法委書記張虎介紹,陳永森涉黑案于2018年3月12日收網,2020年5月28日在深圳市中院一審宣判。陳永森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另有2人被判處死緩,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70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全案判處罰金1.45億元人民币。該案創造了深圳掃黑除惡案件中刑拘人數、公訴人數、涉黑判決人數、查處「保護傘」人數、判處罰金數最多等多個第一。
張虎稱,陳永森涉黑組織成員多達上百人,長期盤踞深圳福永街道一带,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涉嫌實施參與百餘起違法犯罪案件。
該案一是具有境外黑社會背景。自上世紀90年代初,陳永森在陳錫波(香港黑社會組織「新義安」成員,國際紅色通緝令緝捕對象)的扶持下,在深圳福永、沙井街道轄區內,參照「新義安」黑社會組織模式发展黑道勢力,逐步形成涉黑組織。
二是組織嚴密、成員眾多。經過近30年的发展壯大,逐步建立起骨幹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涉黑組織,其中,骨干成員7人、積極參與者12人、一般參與者近100人。
三是逞凶斗狠手段凶殘。該組織初期通過與其他帮派火拼確立江湖地位,進而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爭奪利益、擴充勢力,累計造成8人死亡、3人重傷、15人輕傷和大量公私財產損失。
四是「以商養黑、以黑護商」。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經營娛樂場所、行業壟斷等方式聚斂財富後,逐步演化為利用財富及影響力參股經營公司、開发房地產謀取巨額經濟利益的「高級黑」,獲利方式從「違法性斂財」轉化為「投資性斂財」。
五是稱霸一方危害極大。該組織拉攏腐蝕當地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為其項目開发和違法犯罪提供帮助和庇護,在福永、沙井街道一带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群眾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
據知,該案共查處涉嫌腐敗和充當「保護傘」的党員幹部和公職人員34人,其中立案27人(局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9人)。
香港商報2020-08-19
香港商報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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