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台灣桃園市一名梁姓男子用菜刀砍死母親,並割下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手段凶殘、震驚社會。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殺害直系親屬罪判無期徒刑,今天(20日)二審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該男子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某社區,2018年10月17日晚上6點多,因故和母親发生沖突,他沖進廚房拿菜刀追砍母親,其母親頭部中10刀、左右手臂中27刀,其他胸部、腹部也有多處刀傷,最終因出血性休克及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該男子還不罷手,又拿出菜刀和開山刀狂砍媽媽的頭和手,導致頭顱及左手腕都遭砍斷,最後將頭顱從12樓陽台拋到1樓社區中庭。保全和鄰居聞聲報警,該男子拒絕開門,和警方對峙,直到晚間7點破門而入,才发現其母親已慘死在兒子手下。
報道稱,該男子坦承案发前2天吸了2級毒品「安非他命」,辯稱案发時已酒醉,发生什麼事都不記得了,辯護人也帮腔稱他因吸毒、飲酒導致精神耗弱,但梁的姐姐作證稱弟弟並無精神疾病,羈押探視時弟弟也坦言當天沒有喝酒。梁男的范姓友人也證稱前一晚一起吃薑母鴨時,梁男表現一切正常,檢方在案发隔日訊問時,梁男也能清楚交代自己的用毒史。
一審認為,梁不知對母親感恩,還用極凶殘的方式砍殺生母,惡性重大,他初中時就經常逃學打架,成年后還因詐欺、恐嚇入獄,品行欠佳。但梁的兩個姐姐都表示「希望不要判死刑」。桃園地方法院適用相關法律中 「精神障礙」條款減刑,判處梁無期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時認為,庭審時梁姓男子坦承罪行,稱「忘記怎麼殺媽媽」。他犯案時因吸毒、藥癮作用造成急性发作而殺母,在當時已沒有辨識能力,所以改判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表示,從現在梁姓男子的身體狀況來看,他沒有被監護的必要,還讓桃市衛生局將其带回,不用交保。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表示,衛生局接獲轉介精神(疑似)個案,將派員按衛生福利部精神個案收案標準,評估個案的診斷碼及其精神狀態是否符合收案。
陳麗娟說,若符合標準將由公衛護理师收案管理,並依據個案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系並依個案狀況提供妥適的照護,像是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規則服藥必要時提供相關資源之連結等,使個案獲得合適的精神照護。
陳麗娟指出,衛生局下午已協同市府相關局處,一起前往台北高等法院將梁男接回,並先將梁男送往衛生醫療院所接受專業的醫療評估,後續再依狀況進行妥適處理。
香港商報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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