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台灣《中央社》8月23日報道,台中市一家醫院廖姓護理师與同院黃姓醫师发生婚外情,廖女丈夫陳男在家中電腦发現兩人LINE曖昧對話後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判處兩人各需賠償陳男新台币40萬(新台币,下同)、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廖女於民國2015年6月27日結婚,廖女婚後到台中市一家醫院擔任護理师,但陳男发現2019年3月起,廖女回家後經常以手機通訊軟體聊天至半夜,醫院未排班日也時常外出,不接電話,讓陳男起疑。
陳男之後使用家用電腦時,竟发現妻子與同醫院內的黃姓醫师互稱「親愛的」、「玲玲」等親密昵稱,並看到「想要抱抱你」、「親親你」、「明天抱久一點」等愛慕對話。
陳男察覺兩人外遇後委由徵信社調查,发現廖女前往黃男住家大樓外,更與黃男牽手一同進入住處。廖女於2019年3月19日、21日向陳男坦承外遇,也與黃男有在診間親親、抱抱,且一同去泡湯等。
黃男並於108年3月21日傳簡訊給陳男,提到「我如果有做了影響你夫妻家庭的行為,確實非常欠缺考慮,深感愧疚及抱歉。從來沒有想破壞,拆散別人家庭的做法」等內容。
案經陳男向台中地院提出損害賠償,要求黃男與廖女兩人,應給付各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審酌廖女對陳男坦承外遇的對話錄音,以及黃男傳送的道歉簡訊,認定兩人发生婚外情事證明確。
法官依據黃男與廖女的個人所得,判決黃男應賠償40萬元、廖女應賠償2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香港商報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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