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印度《經濟時報》10日報道稱,印度對中國公民實施了更為嚴格的簽證規定,將中國公民列入了與孟加拉國、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優先轉送類別”(Prior Referral Category)國家的同等地位。
報道引述印度官員的話透露,在最新的商務簽證发放指南中,印度內政部出台了《針對中國公民的具體規定》,包括在某些情況下向外國人管理登記辦公室(FRRO)報告。
報道指,這些規定是印度在受冠病疫情影響限制旅行后,對簽證規定全面改革的一部分,中國是印度點名的33個國家之一;在新簽證下,中國公民不能在五年內獲得多次入境旅游簽證,並規定所有中國商務簽證持有者如果在一個日历年內停留超過180天,就必須向FRRO登記。
印度內政部稱:“FRRO已被授權根據具體情況,延長中國公民的商務簽證期限。”
據印度內政部規定,FRRO可以向中國公民頒发地商務簽證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印度駐外代表團可向出示持有“印度認可的組織”邀請函的中國公民推薦6個月的多次入境B簽證,前提是每次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
第二類是60天單次入境簽證,適用于不能出示“印度認可機構”发出的邀請函,但有正式授權的中國機構发出的申請信的中國公民;
第三類是短期、單次入境、不超過60天的B簽證,適用于不能出示任何證明文件,並經印度駐外使團批準的中國公民。
此外,對于包括中國、阿富汗、伊拉克、蘇丹、巴基斯坦籍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士,持印度旅游簽證兩次入境印度的間隔時間至少應為兩個月。
近來,印度一直對華動作不斷。繼今年6月印度政府宣布禁用59款中國App,9月初印度政府又宣布禁用118款中國App。
對此,中國商務部新聞发言人高峰表示,印方濫用“國家安全”概念,對中國企業采取歧視性限制措施,違反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希望印方與中方共同維護好來之不易的合作发展局面,為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國際投資者和服務提供者營造開放、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
香港商報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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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