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海外網

據海外網今日報道,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突襲台“行政院”的抗議人群被警方強制驅離,周姓民眾等25人受傷。傷者自訴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殺人未遂罪,台北地方法院15日判4人無罪,可上訴。
據中評社報道,提告者主張,2014年3月23日當天,馬英九得知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告訴江宜樺“隔天要正常上班”,江再轉令王卓鈞、方仰寧“淨化行政機構任務”,導致第一線警察以武力強制驅離人群,致人受傷,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
對此,馬英九表示,台“行政院”是限制集會游行區域,不是可以隨便集會、喝咖啡跟唱歌的地方,當時更有消息指,人群要“拿下‘立法院’,拿下‘行政院’”,下一個就是領導人辦公室,已影響到整體安全。當時學生認為服貿黑箱,但他邀請學生來領導人辦公室談,學生卻又稱沒興趣,質疑學生根本只想把台當局拖垮。
8月30日,馬英九曾就此案表示,數千名群眾以暴力方式違法闖入“行政院”,準備佔領后阻撓第二天公務員上班,以癱瘓台當局,這在全世界任何法治社會都無法容忍,台當局絕對有義務、責任排除他們的干擾,以維護台灣當局行政機關的安全和運作,這是合法必要且符合多數民意的期待。
香港商報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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