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吴江区副处级干部陈强涉嫌严重违纪遭判刑

2014-06-27
来源:苏州新闻网

  6月25日,原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处级)陈强受贿案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这是昨日记者从苏州市检察院开放日中获知的信息。据了解,今年苏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共侦查了3起处级干部案件,其中原太仓市政协副主席孙锦泉受贿、滥用职权案,苏州市粮食局产业指导处原处长江金兴受贿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原常熟总工会党组书记徐建国受贿案也在侦查当中。

  6月26日苏州市检察院举行开放日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市民代表走进检察院,参观了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等场所,并听取了检察院各部门的工作报告。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1至5月,苏州大市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46件,同比略有上升,其中盗窃、危险驾驶和故意伤害案件数量位列前三。

  去年10月,苏州市吴江区副处级干部、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强涉嫌严重违纪。苏州市纪委对其实施“两规”调查。去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陈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原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原吴江市卫生局局长、原吴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近300万元。今年6月25日,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公诉。市中院审理后,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据悉,苏州市检察机关着力加大贪腐惩防力度,今年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79件79人,渎职侵权案件15件18人。立案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科级37件37人。成功查办了原常熟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徐建国、原太仓市政协副主席孙锦泉受贿案、苏州市粮食局产业指导处原处长(副处级)江金兴受贿案。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查处案件82件83人。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20次,发放预防检察建议11份,推动出台17项制度,获得各级领导批示23次。今年5月,市检察院就专业化预防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勇表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以贿赂案为主,贪污、挪用公款案比较少。最近的受贿案发生周期较长,达10多年时间。以陈强案为例,随着职务的升迁,受贿数额也越来越大。此外,职务犯罪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比较密切,发生的贿赂案件数额都比较大,一些老板、投资人对有审批权、有资金、有建设权的领导干部进行长时间的感情投资,以此获取官员的“回馈”。

  针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王勇表示,刑法的威慑力不在于判得多重,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要让人们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旦违法犯罪,就必定要受到相应处罚,这才是威慑力的真正体现。此外,必须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作,接受监督,才能避免权力滥用。(记者 殷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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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2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多起典型反贪案例。其中就有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承风(副处级)受贿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黄承风利用担任苏州高新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苏州高新区浒新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人民币1150万余元。2013年8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承风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承风未上诉。

[责任编辑:郑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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